自治区水利厅:以“六个突出”为抓手推进专项工作
自治区水利厅根据自治区纪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自身实际以及落实自治区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围绕查处和整治的工作重点,以“六个突出”为抓手深入推进查处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至5月底,全区水利系统开展专项工作共收到信访举报27件,排查线索59条,初核39件,立案27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2人,问责处理4人,移送司法2人。
突出传达学习。4月以来,水利厅先后2次召开党组专题会议,分别传达学习全区专项工作现场会和推进会精神,特别是于春生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对全厅开展专项工作再动员、再部署、再推动,通过一级压一级,层层落实责任,推动专项工作深入开展。
突出“两个责任”。按照自治区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意见和自治区纪委十届七次全会的要求,水利厅在全区水利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组织签订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承诺书,要求抓督查、抓约谈、抓整改、抓问责,把落实“两个责任”与水利中心工作同推进、同落实,督促水利系统各单位各部门认真落实好组织开展专项工作的主体责任。
突出纪律审查。 将专项工作推进与自治区党委第八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严格按照工作程序,认真做好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的核实和处理,并进一步加大线索排查力度,坚持每月集中排查制度,对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扯袖咬耳;对性质比较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严肃查处。至5月底,驻厅纪检组共发出整改监督函1份,函询通知16份,对厅机关5个处室和7个厅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廉政约谈。
突出专项清退。驻厅纪检组按照自治区纪委工作部署和根据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协助水利厅党组进一步组织开展了个人违规投资入股和经商办企业专项清退工作。清退范围主要是水利厅以机关工会组织个人投资入股水电站的个人股份;个人违规经商办企业或入股非上市公司的股份。截至2015年底,厅机关及所属水电设计院、水电发展局个人投资入股电站及下属企业股份已清退1038万元。
突出舆论宣传。充分利用广西水利信息网平台,对全厅开展专项工作进行广泛宣传,交流工作进展动态,营造良好的舆论宣传氛围。通过举办“两项法规”学习报告会和专项测试等,强化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通过标语、横幅、张贴专项工作宣传海报等多种载体进行全方位宣传,使专项工作入心入脑。通过发现和树立“基层水利人”先进典型,弘扬正能量。通过曝光典型案件,营造有案必查、违纪必究的高压态势。
突出监督检查。驻厅纪检组在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的基础上,紧盯元旦、春节、清明、“三月三”等关键时间节点,通过及时转发自治区纪委印发的典型案件通报、群发处级干部廉政短信提醒、明察暗访促落实等方式,督促党员干部时时绷紧廉洁自律之弦,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