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典型案例
端午节将至,为严明党的纪律,教育警示广大党员干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动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深入开展,河池市纪委对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
1.宜州市庆远镇公款国内旅游、违规发放津补贴和福利等问题。2012年12月,庆远镇分两批组织干部到西安等地旅游,费用共计17.205万元全部用公款支付。2013年2月,庆远镇以春节慰问为由,向镇直单位领导、部分干部职工发放慰问金4.43万元,向干部家属发放慰问金20.57万元。此外,庆远镇还存在使用自有资金重复发放2012年度绩效奖18.91万元、虚报干部下乡差旅费25.835万元等问题。2016年5月,该镇党委书记黄汉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原党委副书记、镇长韦定宇(现任宜州市扶贫办党组书记、主任)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党委副书记、镇长韦剑锋,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黄华山,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周春良,会计韦海凤等4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出纳韦佳英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2.罗城仫佬族自治县纳翁乡肯才村党支部书记覃文忠公款国内旅游、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2013年9月至10月,覃文忠组织村委干部及其家属和各屯屯长以参观考察核桃种植为名到桂林旅游,用公款支付旅游费用2.38万元;2014年春节前,覃文忠违规用公款给村委干部和各屯屯长发放补贴共计1.032万元。此外,覃文忠还存在挪用公款、擅自借出公款问题。2016年5月,覃文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南丹县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直属中队中队长韦盛译公车私用问题。2016年2月9日,韦盛译独自驾驶南丹县环保局公务用车前往南丹县困龙湾富泉生态农牧发展有限公司处理公事。当日11时问题处理完毕后,韦盛译私自用公车搭载其朋友回六寨镇麻阳村老家过年,直至2016年2月13日才将车辆归还单位。2016年4,韦盛译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4.巴马瑶族自治县西山乡计划生育服务所所长韦盛瑞公车私用问题。2016年3月10日下午下班后,韦盛瑞驾驶本单位公车至巴马县城,停放在其所住小区内。2016年3月11日,韦盛瑞驾驶公车前往东山乡办理个人事务,当日晚上才将车辆归还单位。2016年5月,韦盛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凤山县高级中学违规发放教职工福利问题。2013年9月,凤山县高级中学使用县财政局回拨的预算外资金收入向在职教职工发放教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慰问金共计5.7万元。2016年3月,该校校长韦述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都安瑶族自治县扶贫办党组书记、主任罗元吉违规为其女儿操办结婚酒席问题。2016年1月28日,罗元吉向组织报备为其女儿操办结婚喜宴,并以其个人名义在都安大酒店设宴20桌。2016年1月31日,其又在下坳镇隆坝村龙磊屯老家设宴20桌宴请亲戚朋友。2016年5月,罗元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