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黄中贤接受本网访谈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26日 08:46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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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谈主题:以责任清单为抓手 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访谈嘉宾:梧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黄中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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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黄中贤接受本网访谈

 

梧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黄中贤接受本网访谈

 


 

 

  主持人:大家好,欢迎收看广西纪检监察网在线访谈。2015年9月,王岐山同志在福建调研时,提出要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严明的纪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今年1月,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王岐山同志再次强调,各级纪委要把“四种形态”运用情况作为检验工作的标准。那么,怎样理解和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今天我们围绕这个主题,邀请到梧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黄中贤同志做客我们的节目。


  黄书记,您好。


  黄中贤:主持人好,大家好。


  主持人:黄书记,对于王岐山同志提出的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您有什么认识和理解?


  黄中贤:王岐山同志提出的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科学回答了“用什么执纪、为什么监督”等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对于挺纪在前、执纪必严,以纪律建设推进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具有重要战略意义和丰富实践价值。我们感觉到,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管党治党到边、到底的重要体现,是贯彻落实“全面”和“从严”两个方面要求的有效管用办法,既用纪律标准来教育管住全体党员,又用纪律戒尺追究惩处违纪的党员和干部,“治病树”、“拔烂树”,保护整片“森林”的健康。
  对于纪检监察机关来说,“四种形态”是纪委本职的回归,是党内监督特别是纪律审查的创新理论成果。“四种形态”既是工作要求,更是责任担当,既是实践过程,也是工作目标。我们要深刻领悟“四种形态”对纪律检查工作转型的方向指引,把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神圣职责。


  主持人:那么,梧州市在准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上,有什么思路?


  黄中贤: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纪委书记于春生同志要求,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转变工作理念、厘清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把“四种形态”实践好、运用好。在今年1月31日召开的市纪委七次全会上,梧州市就贯彻落实于春生同志要求,深入推进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出部署,强调推动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到位,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主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把“四种形态”作为部署工作、检验工作的标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延伸到基层。在运用的思路上我们主要把握两个方面:


  我们要求紧紧扭住“常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以上率下,把责任落到实处。市委把党委(党组)书记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同时要求各级班子成员履行党内监督职责、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的责任。也就是说,一旦发现违纪苗头或轻微违纪的,党委及其班子成员要及时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由党组织出面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实现监督执纪问责战线的前移,通过遏制“破纪”,主动阻断“破法”,防止“破法”之后才被动开展工作。


  我们同时要求牢牢把握“大多数”,坚持从严管之中体现厚爱。对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针对不同情节对症下药,做到无病常防、初病早治、有病快治、重病严治。对于“少数”和“极极少数”,则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毫不含糊。


  总之,就是让“四种形态”不但成为纪委监督执纪的利器,也成为党委管党治党的抓手,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主持人:黄书记,刚才您谈了对把握运用“四种形态”的认识和思路。在具体操作当中,梧州市纪委有什么举措,取得了哪些成效?


  黄中贤:我们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纪委、自治区纪委部署要求,转变工作理念、创新思路方法,从信访受理、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到执纪审查、调查谈话、审理报告,都坚持纪在法前,把“四种形态”运用情况作为检验工作的标准,不断提高监督执纪问责的“精准度”。2015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立案359件,同比增长69.34%;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44人。其中,轻处分204人,占56.83%;重处分140人,占40.35%;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9人,占8.43%。这是我们去年实践应用“四种形态”的情况。今年我们更加注重准确把握运用“四种形态”,今年第一季度,全市新立案件366件,与去年同比增长192.8%,已经超过去年全年数量。两年同期相比,在应用“四种形态”方面,今年轻处分人数占85.71%,就是说属于大多数这一类上升了28.88%;重处分人数占14.29%,属于少数这一类下降了26.06%;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属于极极少数这一类也同比下降了10%。“两降一升”体现减少存量,遏制增量,比较好地体现了监督执纪的综合效果。


  我们重要的抓手,是构建“一级两书,一人两单”责任体系机制,推动形成“四种形态”运用的常态化问题。市委出台“两个责任”实施办法、“两个责任”清单全覆盖制度,市纪委制定《梧州市纪检监察机关约谈领导干部暂行办法》,建立覆盖市、县、乡、村四级的“一级两书,一人两单”责任体系机制,初步形成了统筹推进、齐抓共管、层层落实的良好局面。“一级两书”就是党委主体责任责任书、纪委监督责任责任书,“一人两单”也就是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班子成员“共性清单”、“个性清单”合二为一的个人责任清单。我们把这个体系机制建立起来,就实现了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去年以来,我们运用“3+1”约谈模式,各级党委、纪委主要负责人先后8次集体约谈县(市、区)、乡镇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和市直部门党组书记、纪检组组长;对存在轻微违纪行为的116人进行诫勉谈话,及时予以警示提醒。经过实践,我们认为这个体系是有效的,我们将一步推广深化。今年1月18日,梧州市委下沉一级在岑溪市南渡镇召开“两个责任”清单全覆盖工作现场会,总结经验,分析存在问题,部署2016年度“两个责任”清单全覆盖工作。
 

  同时,我们也决不放松惩治的这一手,在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中正确处理好“树木”和“森林”的关系,既“治病树”,也坚决“拔烂树”,保护整片森林的健康。这方面,我们做到“两突出、一破解”,也就是突出纪律审查“三个重点”、突出警示教育“三个结合”,破解“一把手”监督难题。突出纪律审查“三个重点”,就是重点审查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并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违纪问题;重点审查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重点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去年,我市立案查处侵占征地补偿款、受贿索贿等违纪问题43人,开除党籍32人;查处广西有色再生金属有限公司原总经理黄斌私分国有资产案等一批有影响的大案要案,其中,个人违纪金额超千万元的就有两件,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29人。突出警示教育“三个结合”,就是采取定时通报、随时通报和节点通报相结合的方式,去年9月份以来,市、县两级纪委公开通报曝光典型案例25批100件,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警示教育党员干部。破解“一把手”监督难题,就是紧盯各级“一把手”这个“关键少数”中的“关键少数”,发现问题线索及时处理,破解“一把手”监督难题,这是去年我们的工作聚焦。去年,梧州市因各种问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各级“一把手”就有108人,涉及市直部门二层单位、乡镇党委政府、基层站所、国有企业、村(社区)两委、中小学校等多个领域。
 
  
主持人:黄书记,刚才您谈到责任清单的问题,并且把这个责任清单覆盖到了市、县、乡、村四级。那么,基层落实这个责任清单有什么效果?
  

  黄中贤:中央提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这是回应百姓关切、维护群众利益的现实需要,正是为了让老百姓更多感受到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果,同时也是促进反腐倡廉制度化、常态化、全面化的必然选择。我们把责任清单覆盖到乡、到村,就是出于这个考虑。


  如何体现责任清单全覆盖的效果呢?我们的做法措施是着重把推行责任清单与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结合起来,用责任清单倒逼专项工作落实,在专项工作中强化和深化责任清单。我们按照自治区党委、自治区纪委部署和于春生同志的要求,一是高位推进,选准责任的落脚点。市、县、乡三级党委均成立由党政一把手任组长,党委副书记政、府常务副职、纪委书记任副组长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强化“书记工程”, 形成市、县、乡、村合力抓的良好局面;二是高频发力,把责任细化、量化。构建“三级联动大接访,八方聚力抓排查”的全覆盖问题线索排查工作网络,举办市、县、乡三级联动同步大接访和返乡农民工专项大接访160多场,对2013年以来获得项目资金补助的群众进行入户重点抽查,对惠农资金获得者开展夜访工作“六必访一重点访”,全市共排查各类问题线索近800件;三是高举不放,不断推进责任落实。成立专项工作督查组,对线索具体、问题典型、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和上级交办件进行跟踪督办,市、县(市、区)两级纪委共重点督办问题线索196件,立案132件;四是高压态势,强化责任追究。把专项工作纳入“两个责任”清单考核内容,市委书记多次亲自带队深入农村基层检查,以上率下,层层落实。全市成立80多个专项工作纪律审查小组,集中优势兵力攻坚克难。去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数、纪律处分人数同比分别增长69.34%、68.4%。今年3月12日,全区专项工作推进会刚结束,我本人在会议驻地第一时间召集我市参会的七个县(市、区)纪委书记,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3月25日,市委下沉一级,在藤县藤州镇召开全市专项工作现场会,市委书记黄俊华出席会议并在讲话中提出明确要求。我们确定第一季度要发力,第二季度要确保目标的实现,今年第一季度,全市专项工作立案322件,占案件总数的87.98%。截止今年3月底,全市乡镇纪律审查已全部清“零”,有力地推动了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主持人:请您具体介绍一下梧州市在专项工作中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情况。
 

  黄中贤:我们围绕自治区纪委提出的重点查处和整治的“五个方面”突出问题、“六个一批”工作目标,在线索排查、纪律审查、执纪审理、追责问责等方面,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推进专项工作。
 

  一是注重把批评教育作为常态,警钟长鸣。我们把宣传教育工作做细做实,除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村务公开等各种各样的载体开展宣传教育,今年3月份,我们创新手段,通过电信、移动、联通三大平台,每月定期向全市300多万用户发送专项工作手机短信“广而告之”,把纪律和专项工作宣传到位、教育到位。在这个基础上,要求各级各单位自查自纠,对问题线索大起底,对风险隐患大排查,一旦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通过批评与自我批评、民主生活会等手段,及时“咬耳朵”、“扯袖子”,把这些问题制止在萌芽状态。
 

  二是扩大谈话函询覆盖面,管好大多数。出现顶风违纪的,对专项工作不落实、工作严重滞后的,实行约谈、督查,问题严重的严格实施“一案双查”。市委、市纪委就专项工作持续开展多轮次的集体约谈、单独约谈、跨级约谈和专项督查。专项工作开展以来,约谈相关责任人185人次。对一些问题严重的,既约谈,也毫不留情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这方面处分了45人,组织处理49人,既提醒、监督了各级领导干部,又传导了压力。
 

  三是发挥纪律的震慑作用,用宽严相济的办法减少违纪存量。对已经构成违纪但能主动承认错误、主动退款的,依纪依规从轻或减轻处理。专项工作开展以来,我们通过警示教育活动、单位自查自纠、发布通告等方式,敦促有问题的干部主动交代问题,全市共有700多名党员、干部主动承认错误,主动退出违纪款670多万元。对这些主动交代问题的干部,我们根据违纪的性质、造成影响的程度、认识错误是否深刻等实际情况,综合权衡、宽严相济,要么进行组织处理,要么给予纪律处分,要么既给纪律处分又做组织处理,用这样的办法,一方面充分体现纪律的严肃性,达到惩戒的目的,另一方面教育挽救大多数,把踩到纪律底线的党员干部拉回正轨。
 

  四是对严重违纪且涉嫌犯罪的,坚持快查快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去年9月份以来,我们突出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资金拨付、使用、分配方面的问题,立案210多件,占专项工作类案件总数42.86%。其中,查处微型企业资本金扶持款发放过程中的违纪案件56件,在已经结案的41件案件中,给予开除党籍处分11人,并将涉嫌犯罪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主持人:黄书记,刚才您介绍了梧州市实践运用“四种形态”的做法和成效,我们还想请您谈谈下一步实践运用“四种形态”的打算?
 

  黄中贤:坚定不移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必须全面准确理解和把握运用“四种形态”。我们将按照中央纪委六次全会、自治区纪委七次全会要求,进一步转变工作理念、创新思路方法,用更加纯洁的事业心、更加强烈的责任感、更加过硬的工作作风、更加扎实有效的方法,把监督执纪各项工作做深做细做实。
 

  一是建设一支有纯洁事业心和责任感的队伍。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犹如一把纪律的尺子,手握这把尺子的是我们的纪检监察干部。因此,实践和运用“四种形态”对纪检监察干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运用好、操作好“四种形态”,需要很强的政策能力和很实的工作作风,特别是“四种形态”是新形势下管党治党的治本之策,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责任重大。审查纪律就是政治纪律。我们将严格实行问责追究,用制度约束纪检监察干部的自由裁量权,防止把严重问题“大事化小”、把严重违纪行为作为轻微违纪行为来处理。
 

  二是把握“两个转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牢牢扭住“责任清单”这个抓手,深入推进“问责实施年”活动,推动实现“从盯违法向盯违纪转变,从盯少数向盯多数转变”,把党的纪律要求体现到日常监督管理的具体化措施,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三是建立“三道防线”体现严管就是厚爱。构筑“三道防线”严防“破窗效应”:通过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拉起防止犯错误的“第一道防线”;通过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守住防止犯大错误的“第二道防线”;通过党纪重处分和重大职务调整,筑牢防止犯罪的“第三道防线”,避免干部陷入违法犯罪深渊。这样,第四种形态极极少数就会越来越少,就能有效地改变“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的问题。
 

  四是将“四种形态”作为检验监督执纪的工作标准。在自治区纪委十届七次全会上,于春生书记强调,把“四种形态”的运用情况作为检验工作的重要标准。我们将进一步提高实践运用“四种形态”的能力和水平,把“四种形态”运用作为检验工作的标准,落实到执纪监督问责各项工作每个环节,把纪律管到位、严到份,扎紧党规党纪的篱笆,不断夯实“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基础。

 
  
主持人: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推动标本兼治,是纪检监察机关当前和今后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推动纪律审查工作转型的方向指引。今天的节目中,梧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黄中贤同志详细介绍了对“四种形态”的理解,和梧州市纪委运用“四种形态”的生动实践,给我们提供了有益的启发和借鉴。感谢黄书记接受我们的访谈,感谢大家的收看,再见。
 

  黄中贤:谢谢大家,再见。

编辑:杨意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