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州:五项措施引导问题干部主动交代问题
来源:宜州市纪委 作者:王英睿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20日 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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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份,宜州市120名干部主动交代问题并退缴违纪款19万元,这是宜州市纪委在专项工作之初确定的“教育”与“震慑”相结合工作思路,采取五项措施,教育引导问题干部主动向组织交代问题的一个缩影。
亮明态度。市纪委在众多场合、大小会议和各种通报文件上,都明确提出了“区别对待”的政策。即对十八大之前发生问题和十八大以后的区别对待;对一般违纪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区别对待;对主动找组织交代和被组织调查了解的区别对待;对认错态度好和不相信组织的区别对待。消除想主动交代问题干部的思想顾虑。
谈话攻心。在严查腐败案件的同时,运用好监督执纪的“第一种形态”,加大组织谈话工作力度,引导存在问题的干部放下包袱、相信组织、依靠组织,促使其主动交代问题。
强化震慑。加强与公、检、法、审计等部门的联系,实现了案源信息共享。加大案件通报曝光力度,让心存侥幸、不思悔改的问题干部意识到不主动交代问题就会付出更大的代价,促使其及时收手,向组织交代问题。
公开账户。在专项工作之初,宜州市纪委向各单位、各乡镇公示了廉政账户,并对哪些情况属于违纪款、上缴方式和时限要求等作了具体说明,鼓励广大党员干部在上缴时限内积极主动上缴因各种原因收受的违纪款。
从轻量纪。对于愿意悔改、主动向组织如实交代问题,配合组织审查的违纪人员,在定性量纪时,进行认真甄别,裁定是否符合从轻、减轻处分的情形,依纪做出恰当处理;对那些依然怀有侥幸心理,不积极、不如实交代问题,甚至对抗组织审查的,则从重加重处理。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