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阳县:285公斤救灾口粮撂倒3名村干部
来源:田阳县纪委 作者:夏辉伟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20日 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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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识到虚列受灾农户,冒领救灾口粮这种行为是违纪行为,希望组织上给我从宽处理,让我有改正的机会,对于虚列受灾农户,冒领285公斤救灾口粮变卖所得的684元,我愿意上交县纪委。”百色市田阳县坡洪镇新美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农天元在谈话时懊悔地说。5月16日,田阳县纪委对坡洪镇新美村部分村“两委”成员利用职务便利,虚列、冒领受灾户群众救灾粮案件查处情况发出通报,同村3名村干部受到处分。
“喂,您好!是县纪委吗?我是坡洪镇新美村的村民,我想反映一个问题,希望县纪委能去查一查。”今年2月,该县纪委收到村民关于坡洪镇新美村“两委”部分成员在历年的民政救灾救济粮发放工作中违规问题的举报,县纪委立即组成调查组对群众的举报进行核实。
经查,该县坡洪镇新美村党支部书记兼村民委主任农天元,利用职务便利,伙同村党支部副书记黄克诚、村委委员兼计生专干农雅娜,虚列受灾户群众、冒领7户群众285公斤救灾口粮,并将冒领的救灾口粮变卖所得684元用于村两委日常开支。
“‘不虑于微,始成大患;不防于小,终亏大德。’3名村干部虽然不是什么巨贪大恶,但是他们的所作所为,涉及到的都是最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是群众深恶痛绝的,造成了恶劣影响。县纪委针对类似的违纪问题,始终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坚决清除啮噬群众利益的‘硕鼠’,切实维护好群众的切身利益。”该县纪委有关负责人说。最终,经田阳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于2016年4月给予农天元、黄克诚、农雅娜 3人党内警告处分。
今年以来,田阳县深入开展低保救助专项整治工作,采取“拉网式”逐户核查和信息比对的方式,着重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关系保、错保、骗保和项目保、拆迁保等违规现象。在开展整治工作中,田阳县纪委强化纪律审查力度,坚持“有访必查”,严肃查处发生在低保救助落实过程中滥用职权、优亲厚友、玩忽职守、监管不力等违纪行为,切实维护好弱势群众的切身利益。截至目前,该县已查处低保救助领域违纪案件23起,23人受到处分。
编辑:符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