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山:持续政策攻心 10天内31人主动交代问题

来源:凤山县纪委 作者:蔡海燕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13日 15:44 打印

  “平乐瑶族乡洪力村副支书、村民委主任罗邦入,利用职务便利,扣留本村第4村民小组13户农户的生态公益林补偿金存折,并支取3108元用于个人支配使用。2015年12月,罗邦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连日来,凤山县、乡、村各级党组织均召开“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件警示教育大会,通报了该县纪委下发的16起典型案件,强化以“案中事”教育“身边人”。


  为进一步严明党纪,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震慑和警示教育作用,凤山县充分运用违纪典型案件这些“反面教材”,以制作一张典型案例板报、通报一批典型案件、发布一次敦促主动交代问题的通告以及开展一次对照检查活动为主要活动内容,以案说纪,提醒广大党员干部以案为鉴、防微杜渐,始终绷紧纪律之弦。


  制作一张典型案例板报。全县9个乡镇、110多个县直单位、98个行政村(社区)以河池市及本县去年以来通报的典型违纪案件为内容,通过移动板报巡展的形式,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进一步扩大警示教育活动的宣传面和受教育面。


  通报一批典型违纪案件。精心遴选16个发生在全县范围内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社会反映强烈突出、具有深刻教育意义的典型案件,涵盖贪污贿赂、骗取和截留惠农资金、“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等类型案件,进一步筑牢全县党员领导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达到“惩处一人,教育一片”的效果。


  发布一次敦促主动交代问题的通告。明确凡在2016年5月15日前,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如实交代违纪事实,退缴违纪所得,挽回国家经济损失,并作出深刻检查的,依纪从轻或减轻处理。凡在规定期限内,不主动到纪检监察机关交代违纪问题,销毁证据、转移非法侵占的款物、互相串通、订立攻守同盟等掩盖违纪行为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从严处理,绝不姑息。


  开展一次对照检查活动。各单位以召开警示教育大会为契机,广泛听取党支部党员的意见和建议,针对各单位(系统、村)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有效的整改措施,切实在思想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等方面,形成长效机制,防止不良现象的发生和蔓延,杜绝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


  该县砦牙乡纪委书记罗忠说:“这些党员、干部违纪的问题不仅在村支部大会上被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所犯违纪事实还被制作成板报张贴在各单位、各村公告栏处,这样的做法太有震慑力了。不想被通报的,更不能心存侥幸。”


  据了解,凤山县自今年5月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以来,共有31名公职人员主动交代问题,其中23人退款12万余元,纠正民生领域问题40个,制定整改措施320余条,以实际行动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了前面,收到了良好的政治和社会效果。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