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可接受本网访谈
访谈主题:担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推动专项工作深入开展
访谈嘉宾:北海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王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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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大家好,欢迎收看广西纪检监察网在线访谈。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讲话强调,各级党组织要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王岐山同志在工作报告中明确要求,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切实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北海市委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取得较好成效。今天,我们围绕“担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专项工作深入开展”这个主题,邀请到北海市委书记王可同志做客我们的节目。
王书记,您好。
王可:主持人好,大家好。
主持人:落实主体责任,关键看行动和担当。王书记,北海市委是如何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
王可:全面从严治党是我们党立下的军令状,说到底是个责任和问责的问题,特别是落实主体责任更为关键。如果地方党委不能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从严治党只能是句空话。全面从严治党,首先是党委要管、党委书记要管,有行动、有担当。近年来,北海市委主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新要求,紧紧抓住“管人、管事、用权、问责、律己”五个关键环节,对党员领导干部严格要求、严格管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具体是做到“四个严”。
一是严守责任。我们及时出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实施办法,细化工作任务,把主体责任及“第一责任人”责任以“清单”形式列出,明确组织领导、改进作风、领导和支持查办案件等9个方面的责任,挤掉水分,留下“干货”。市辖县区和市直部门也参照这一做法,逐一列出党委(党组)书记的责任清单,明确具体任务。通过这样一种方式,划清了各级党组织及负责同志各自的“责任田”,促使他们切实把责任记在心里、扛在肩上、抓在手中。
二是严格监管。一方面是切实加强对党内监督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好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约谈诫勉、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进一步加强对下一级党组织及其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另一方面,借助信息化手段加大监管创新。今年,北海市纪委将之前自主研发的民生资金筛查软件升级改版为北海市党风廉政建设“云数据”分析平台,通过数据录入、比对分析,加强对18个部门发放民生资金的日常监管,做到随时、随机查看。这是我们在强化制度管事管权、科技管事管权上迈出的一大步。
三是严厉查处。北海市委贯彻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全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工作,对出现问题的干部不包庇、不袒护,在一些重大违纪问题的执纪审查上加强协调、督办。2015年9月专项工作开展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285件,其中涉及处级干部26人、科级干部62人,挽回经济损失2480多万元。这个过程中,我们抓住一些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较大的问题,集中精力突破了一批涉及“小官大贪”、“村官村霸”、办事“潜规则”等方面的重点案件,如合浦县白沙镇东海村党总支部原书记黄深焕贪污群众征地补偿款400多万元的严重违纪问题,合浦县白沙镇独山村委前后两任村支书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问题等,形成了震慑,打出了声威,产生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四是严肃追责。实践证明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我们出台《北海市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明确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13种情形和落实监督责任不力的12种情形进行责任追究,并对责任追究的方式、程序做出明确规定,目的在于以责任追究倒逼责任落实,实现用制度管责、管人。“责任追究办法”与前面说的“云数据”这两项措施,一软一硬,“软”“硬”兼施,形成有效制约,使党员干部在“不敢腐”的同时做到“不能腐”,权力的笼子越扎越紧、越扎越牢。
主持人: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首次对各级党组织在全面从严治党中负有主体责任进行了明确。北海市在促进主体责任层层压实上,有什么做法和经验?
王可:北海市在层层压实主体责任方面主要做了以下4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层层明确责任。根据落实“两个责任”实施办法的要求,每年由市委书记与市委各常委及县区、市直部门党委(党组)书记签订落实主体责任的责任书。各县区、部门分别与乡镇(街道)及下属单位党组织签订,列出硬杠杠的责任“清单”,让基层党组织一看就明白什么事需要做、什么事不可以做,进一步明确了责任。
二是层层传导压力。对于存在苗头性、倾向性、一般性问题的下一级党组织及负责人,由上级党委、纪委主要领导进行约谈提醒,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去年10月份以来,北海市委先后2次开展集体谈话,由我与市四家领导班子成员和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检察院院长、北海海事法院院长以及县区委书记进行谈心谈话,常委班子成员在自己分管领域内开展约谈活动,就落实主体责任、推进专项工作、严明换届纪律等提出明确要求。通过约谈,进一步把压力往下传导,推动责任落实到基层。前不久,北海市纪委和市委组织部还发出《致全市党员领导干部的一封信》,对全市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提出了“五个务必”的要求。
三是层层述责述廉。市委每年开展县区、市直部门单位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和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述职评议。县区党委也按照市委的要求,对乡镇(街道)进行述职评议。做了什么,拿出来晒一晒,让大家评一评,这种方式对大家触动很大。通过述责述廉,推动各级党组织及负责人牢记责任,主动想办法、出实招落实主体责任,带动监督责任的落实。
四是层层追责问责。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由纪检监察机关根据责任追究办法,对党委、纪委负责人进行责任追究。比如,去年,我市有的政府机关发生多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腐败案件的情况,市纪委对该局党组、纪检组进行了追责,对主要负责人给予党纪处分并调整岗位。合浦县白沙镇东海村党总支部原书记黄深焕侵占征地拆迁补偿款408万元的重大案件发生后,合浦县纪委对该镇党委书记、时任镇长、人大主席、纪委书记等7人进行了责任追究。同时,我们把这些追责的案件通过文件和电视、报纸、广播、网络新媒体等平台进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有效的警示和震慑,取得“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的效果。
主持人:经自治区党委同意,从2015年9月起,自治区纪委在全区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为深入推进专项工作,确保取得好成效,北海市采取了哪些有效措施?
王可:2015年8月31日,自治区纪委在南宁召开动员部署会;2015年11月27日,在玉林召开专项工作现场会,我们都认真学习贯彻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纪委书记于春生同志的讲话精神,切实负起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强力推进专项工作。特别是今年3月份,自治区纪委在合浦县召开专项工作推进会后,北海市委在组织领导上进一步加强,市纪委也加大了执纪审查问责的力度和“四种形态”的运用,自我加压、持续发力,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仅今年1-3月份,就立案212件,实现了专项工作的换挡提速。最近,国家统计局北海调查队对北海市开展专项工作进行一次民意调查,群众的满意度达88.7%。说明这项工作得到广大群众的支持拥护。我们主要采取了“四个再”的措施。
一是再动员部署。我们根据自治区纪委的要求,及时调整了领导小组,由市委书记和市长担任组长,市纪委书记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市委于2015年11月30日召开再动员再部署大会,市四家领导班子成员及县区、市直各部门“一把手”参加会议。县区及市直部门也召开专门会议,对专项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合浦推进会后,各级党委、纪委认真传达学习和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对照查找差距,深入推进专项工作。市纪委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把任务细化为5个方面共22项,狠抓落实。
二是再宣传教育。抓住今年新学期开学的时机,我们就在全市484所中小学同步启动“专项工作进万家”活动,通过全市近30万学生带回《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从培养良好的家风家规入手,再次发动广大家长参与支持党风廉政建设。我们还举办了专项工作警示教育巡回展,在宣传成效的同时,加强对党员干部的警示教育,全市各级各部门党员干部及村社区“两委”干部通过观看展览接受了教育。此外,我们还通过组织宣传小分队、“大篷车”到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开展流动宣传等方式,再造声势,再发动群众参与专项工作,进一步营造了浓厚氛围,提高了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率。
三是再起底排查。市、县两级纪委同步开展流动“大接访”,共接访群众152批584人,受理信访问题180件,并结合当地积案和疑难案件进行重点约访,广泛收集和发现问题线索。从今年3月份开始,我们组织34名市、县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及特邀监察员进行巡查调研,每周一次,深入基层了解专项工作开展情况,收集群众的意见建议,掌握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及线索。现在已完成全市30个乡镇(街道)的巡查。
四是再发力推进。市纪委在办案力量上加强了配置和整合,成立6个审查组,采取“条块结合”的模式,着重在纪律审查方面再发力。特别是紧紧盯住民生资金,每个审查组纵向负责2大类资金,一查到底;横向负责1个县区和2个管理民生资金的重点部门,不留死角。通过“一纵一横”使审查工作做到纵到底、横到边,严肃查处了一批典型案件。同时,实行典型案例“一周一通报”制度,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平台同步通报。2016年以来全市已通报31批、142件、147人次,有效发挥了纪律审查的震慑和警示作用。2月17日,市纪检监察机关向社会发出《对限期主动投案如实交代违纪问题人员予以从宽处理的通告》,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及时给有违纪问题的党员干部敲警钟,敦促主动讲清问题,退缴违纪所得,最大限度地教育和挽救干部。并通过各媒体平台,高密度宣传,持续政策攻心。截至今年4月13日,全市共有3442人主动向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主动讲清问题,主动退缴违纪款679万元,专项工作的震慑效果已经显现出来,并得到了各界的关注,4月16日的《中国纪检监察报》也登载了我们的工作情况。
主持人:王书记,刚才您介绍了北海市在专项工作当中的一些具体措施,还想请您谈谈,北海市开展专项工作取得的成效如何。
王可:北海开展专项工作取得的成效,总体可以归纳为三个方面。
首先,减少了市场障碍,促进了经济发展。腐败问题大多是权力寻租,权力寻租又是经济发展、市场繁荣的障碍。去年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以专项工作为主轴,认真抓好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落实,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力度;,围绕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纠“四风”;健全制约监督机制,严格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切实加大工作落实的力度。这一系列工作的开展,净化了政治生态和市场环境,促进了经济发展。比如,通过专项整治党员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题,营造了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环境,使大家真正做到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推进了各项工作。2015年,全市主要经济指标增幅位居全区前列,经济增速已经连续4年排广西首位;今年以来,在各方面困难较大的情况下,北海经济依然继续保持较快发展势头。如果没有一个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就不可能出现这样的局面。
其次,加强了社会管理,促进了社会和谐。好的党风政风会带动社风民风向上向善。专项工作以来,我市紧盯重点领域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既打“虎”、又拍“蝇”,一批涉及县处级干部的违纪问题被立案查处。专项工作查处的县处级党员干部26人,是近年来查处处级干部最多的一年;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116件。从查处问题类型来看,在农村危房改造、低保医保、惠农补贴、扶贫救济等使用方面以权谋私、虚报冒领、贪污侵占等问题占到了专项工作立案总数的54%。这些案件和数字,让群众看到党和政府是立言立信的,既表明了决心,也传递了信心。专项工作中,我们还积极开展“流动大接访”、下访、约访、巡查等活动,纾了民怨,解了民忧,也安了民心。比如,合浦县石康镇党委通过整治干部“走读”,利用晚上驻镇时间,组织党员干部进村入户,开展“夜访”活动。一方面,了解群众所需、所想,及时化解矛盾和怨气,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另一方面,通过走访群众,还可以发现、掌握专项工作推进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帮助调整工作方向,进一步把专项工作做得更扎实、更有成效。通过这样一系列的反腐“组合拳”,党和政府的形象树起来了,群众的心气也顺了,这一年来,北海信访总量明显下降,社会治安持续好转。
第三,教育了党员干部,推动了中心工作。我们坚持把专项工作与中心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做到“两不误、双促进”。如把精准扶贫工作与专项工作结合起来,一方面加强对精准扶贫工作纪律执行的监督,另一方面要求全市扶贫工作队员既当好数据“收集员”,又当好专项工作的“宣传员”。在入户收集数据的同时,要给每户农家带去一份专项工作的宣传资料和民生资金汇编的小册子。同时,我们还注重加强对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法纪宣传,通过对查处的违纪问题密集通报、举办专项工作警示教育巡回展、开展旁听庭审等加强对广大党员干部的警示教育,告诫广大党员干部遵守党纪无例外。同时,我们以抓好《条例》和《准则》的学习为主线,通过开展“两项法规”知识竞赛等“十个一”活动,不断强化党员干部党规党纪意识,凝聚廉洁从政的正能量。不久前,我们对换届年第一批提任副处职务的22名领导干部进行了以两项法规知识为主的任前廉政测试。目前,北海市纪委建设了一个考试平台,组织包括村(社区)“两委”干部在内的全市党员干部进行在线测试,希望以这样的形式,以考促学,以考查学,使得党的纪律和规矩根植于广大党员干部的心中,树立道德高线,划清纪律底线。各级开展的大约谈活动,层层压实了主体责任。确保了换届选举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真正让优秀党员和人才选入“两委”班子。
主持人:下一步,北海市委对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何打算?对进一步推进专项工作确保6月底取得明显成效,有何打算?
王可:下一步,我们将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突出“四个抓”,进一步推动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落实。
第一,抓思想教育,强化责任意识。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各级党委(党组)的职责所在,落实主体责任不是选答题,而是必答题,不是可做可不做,而是必须做,还要做好。北海市通过连续开展落实“两个责任”情况检查,各级党委主体责任意识有了明显提高,但仍然有一些党委或者是党组对主体责任认识不到位、落实不力,存在责任层层递减的问题。今后,我们继续把主体责任意识教育作为各级干部教育培训、党员培训和基层党组织书记轮训的重要内容,作为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委(党组)书记的必修课,作为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切实增强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主体责任意识,自觉担当起管党治党、从严治党这个首要责任。
第二,抓建章立制,确保事有人管。我们将建立健全责任分解机制和传导机制,继续把主体责任层层进行分解,科学划分领导班子、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等责任主体之间的责任界限,明确下级党组织主体责任及履责的相关要求,确保工作有人抓、问题有人管、责任有人担。各级党委书记逐级签字落实主体责任的责任书,层层压实责任,同时,建立上下有机互动的责任传导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完善相关制度,通过约谈、听取汇报、个别指导、工作检查等方式,将压力层层传导下去,把责任压紧压实。
第三,抓关键少数,突出主体责任。落实主体责任,关键在“一把手”。我作为北海市委书记,要对市委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同样,各县区、各部门党委(党组)书记,也要对本地区、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只有“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到位了,大家都种好自己的“责任田”,切实把责任扛在肩上,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一级带一级,主体责任才能真正落到实处。当然,班子其他成员也必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每个同志都有自己的分管领域,也都有自己的“责任田”,不能只抓业务,不抓党风廉政建设。
第四,抓责任追究,力求取得实效。个别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不将主体责任放在心上、责任难以落实下去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责任追究不到位。我们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的责任追究办法后,进一步突出问责,让追责、问责成为新常态,谁没有落实好主体责任,谁就要受到追究,谁就要受到处理。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倒查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主要负责人不管是现职还是已经调离或者升迁,都要倒查追究责任,真正达到“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的效果。
对于推进专项工作,前几天,市委召开常委会议进行了专题研究,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务必从讲政治的高度,切实按照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纪委的部署要求,特别是于春生同志在全区专项工作合浦推进会上的讲话精神,持续保持工作强度,增加工作力度,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干劲,推动专项工作深入开展,努力取得明显成效。
主持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各级党组织要强化责任担当,自觉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今天的节目中,北海市委书记王可同志介绍了北海市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措施及成效,给我们提供了有益的启发和借鉴。感谢王书记接受我们的访谈,感谢大家的收看,再见。
王可:谢谢主持人,谢谢各位观众,再见。
编辑:杨意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