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果:首轮巡查发现案件线索25条立案8件
来源:平果县纪委 作者:李丽梅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12日 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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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增强和提高领导干部勤政廉政意识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水平, 2015年11月起,平果县启动了全县县直单位首轮巡查,对县农业局、发改局、教育局、供销社等4个县直单位开展巡查。首轮巡查中,四个巡查组共移交立案线索25条,向被巡查单位提出整改工作意见建议32条。经对巡查移交问题线索的核查,截至2016年4月,该县纪委已立案8件,其中涉及正科级干部1名,副科级干部1名,初步发挥了巡查震慑作用。
突出巡查重点。平果县县直单位巡查重点对被巡查单位九个方面情况开展巡查,即县直各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含下属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和廉政勤政、执行八项规定、干部队伍建设、选拔任用干部等情况。
明确巡查方式。平果县组成4个巡查组,采取召开启动会议、发布巡查公告、设立举报箱、听取汇报、民主测评、个别谈话、资料查阅、受理举报、走访了解等方式,广泛听取意见,全面客观地了解被巡查单位的廉洁情况。4个巡查组共召开座谈会4场次,巡查过程中与被巡查单位包括二层机构干部职工个别谈话215人次,查阅了大量的财务账册资料和有关档,全面了解和掌握被巡查单位的基本情况。
压实巡查责任。巡查中对“两个责任”的落实情况纳入监督范畴,倒逼责任落实。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分类汇总,列出问题清单,从落实“两个责任”等方面提出32条整改意见。对发生的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单位,严格“一案双查”,推动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落实。
运用巡查成果。巡查组及时将巡查情况向县纪委常委会作专题汇报,向被巡查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反馈,督促被巡查单位限期整改。将巡查结果和巡查整改情况与被巡查单位的年度考核和评先评优相挂钩。充分运用好“四种形态”,对巡查工作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作为监督执纪问责的重要依据,做好纪律审查,充分发挥震慑和治本作用。 截至目前,对4个单位所提出的32个整改问题已分别向被巡查单位作了反馈,已整改20条。
编辑:符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