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牢固树立执纪者“无纠错机会”意识
5月4日,梧州市纪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上级纪委关于纪检监察干部违纪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对本市去年以来查处的几起纪检监察干部违纪案件进行深入剖析,研究部署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措施办法。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黄中贤主持会议并讲话。
黄中贤在听取大家学习纪检监察干部违纪问题典型案例通报的认识体会和工作意见建议后指出,在反腐败力度不断加大的情况下,少数纪检监察干部受利益驱动,拿着党规党纪的“手电筒”光照别人却不照自己,执纪违纪,其所造成的影响恶劣,危害严重,必须高度重视、高度警惕。
就进一步加强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黄中贤要求:
一要打铁还得自身硬。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开展纪检监察干部违纪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为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主要内容,同时紧密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思想教育,坚定理想信念,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党性意识,强化执纪者的身份意识和责任担当,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纪检监察干部保持队伍纯洁,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
二要进一步加强内部监督。要结合换届工作,抓紧做好市纪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的干部配备工作,配足配强监督力量,采取切实有效管用的措施,既要对市纪委、监察局机关的干部进行监督,也要对市直部门单位的纪检监察干部进行监督,还要下管一级对各县(市、区)纪委、监察局班子成员进行监督。
三要坚持全方位监督,做到“零容忍”。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要做到“零存量”,坚持“凡举报必调查,有调查必有结论”,对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对纪检监察机关也要实施约谈“全覆盖”,及时咬耳扯袖、红脸出汗,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错误”。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要从纪检监察干部违纪典型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树立执纪者“无纠错机会”的意识,即纪检监察干部顶风违纪、执纪违纪,就要受到从严处理,监督别人的人首先要监管好自己,执纪者要做遵守纪律的标杆。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