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等县:2个死人领低保 8名干部被撂倒

来源:天等县纪委 作者:袁权 杨树新 邬振冲 发布时间:2016年04月29日 09:33 打印
  近日,天等县纪委向全县广大干部群众通报5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案件,其中,该县天等镇8名乡镇和村干部因违反工作纪律和群众纪律,导致出现“死人吃低保”现象,最终被县纪委立案调查。这起“死人”撂倒“活人”的违纪案件再次提醒广大基层干部: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不作为、乱作为都会受到惩罚。

  今年3月,该县纪委信访室接到一封群众举报信,举报信件反映该县天等镇洪岭村有2名低保对象死亡后继续领取低保金。人死了还可以领低保?到底怎么回事?接到举报后,天等县纪委立即派出工作组进村入户进行核实。

  经查,天等镇洪岭村山旦屯低保对象赵青松(又名赵青桃)、赵金才死亡后,洪岭村委没有及时将死亡人员汇报镇政府民政办,天等镇民政办在开展城乡低保动态管理核查工作中,也没有及时准确的向县民政局汇报赵青松、赵金才死亡的信息,造成这两人死亡后仍给其发放低保金。其中死者家属以赵青松名义冒领低保金4645元,死者赵金才的家属冒领低保金1482元,两名死亡人员家属共冒领低保金6127元,此事件给国家经济带来损失,给社会带来极不良的影响。

  日前,天等县纪委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决定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天等镇原民政助理李斌、农兆精、冯华海、梅洪涛、黄平生、农培香及洪岭村党支部书记李良敏,洪岭村党总支委员梁江华等8名干部进行立案调查。

  案件警示:“死人领低保”是一起发生在群众身边 “四风”和腐败问题的典型案例,乡镇和村干部是服务基层人民群众的“勤务员’,一举一动、一言一行,群众看在眼里,记在心上,给困难群众解决生活难题,群众心存感激,但是如果工作不负责任,不作为、乱作为,导致出现“死人领低保”怪像,群众痛恨在心,党纪更不容。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