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流市通报6起发生在低保工作中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北流市纪委4月14日通报了6起发生在低保工作中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分别是:
1.北流市低保办主任梁亮在低保工作中失职渎职问题。2012年至2014年,梁亮在审核城乡五保、低保补助资金申报工作中,没有认真履行职责,没有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审核城乡五保、低保对象的申请材料,导致出现城乡低保补助资金重复发放、五保与低保补助资金互斥发放的问题,违规发放资金共计10.83万元。2015年9月,梁亮被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2.北流市民乐镇新旺村委会治保主任许武强违规为亲友办理农村低保问题。2011年至2014年,许武强明知其弟媳杨某某生活条件优厚,不符合申请农村低保补助条件,但仍为杨某某办理申请农村低保补助有关手续,故意隐瞒杨某某家庭实际情况,并多次找生产小组长说情,使杨某某被确定为农村低保补助对象。2012年至2014年,杨某某共获得农村低保补助金2454元。2015年9月,许武强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3.北流市石窝镇河浪村党总支部书记姚广基违规为亲属办理农村低保问题。2008年至2011年,姚广基在明知本户不符合农村低保申请条件的情况下,先后以长子姚某、妻子俞某某作为户主,家庭其他成员为对象,编造虚假材料申请农村低保,共获得农村低保金共计14096元。同时,姚广基主持召开河浪村2012年农村低保评议会,将该村4户不符合农村低保申请条件的人员评为2012年度农村低保对象。2015年11月,姚广基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北流市北流镇环城村治保主任李振威骗取农村低保金问题。2013年12月,李振威明知本户不符合农村低保申请条件的情况下,仍然以其患病中风的妻子梁某某的名义叫他人填写2014年农村低保申请材料,李振威将申请材料上交村委会后,经上报有关部门审批获得通过。2014年1月至2015年10月,梁某某共获得农村低保金2220元。2015年10月,李振威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5.北流市平政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副主任黄洁骗取城镇低保金问题。2009年1月至2013年12月,黄洁明知其家婆顾某某是农业户口,不符合申请城镇居民最低生活补助的条件,仍伙同其丈夫陈某某,通过复印、涂改户口簿资料等手段将顾某某的名字复制到是城镇户口的陈某某户口簿上,使顾某某成为城镇户口身份。黄洁还帮顾某某填写城镇低保补助申请材料,并将材料递交给有关部门审批获得通过。2009年至2013年,顾某某共获得城镇低保金10005元。2015年11月,黄洁被给予记过处分。
6.北流市石窝镇河浪村委会主任梁科祥在低保工作中失职渎职问题。2011年年底,梁科祥在担任石窝镇河浪村委会主任期间,在参加本村2012年低保评议会过程中,没有按照文件要求严格审核把关,导致该村出现4户不具备享受低保政策的人员违规享受2012年农村低保问题。2016年2月,梁科祥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编辑:刘梦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