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市发出通告敦促违纪违法人员主动投案

来源:崇左市纪委 作者:刘思文 发布时间:2016年03月30日 08:58 打印

  为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深入推进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按照“宽严相济、区别对待”的原则,本着惩处少数、教育大多数人的目的。近日,崇左市纪委发出《关于敦促违纪违法人员主动投案并交代“四风”和腐败问题的通告》。


  通告指出,凡在2016年4月30日前,主动向崇左市或所在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司法机关如实全部交代违纪违法事实,退缴违纪违法所得、挽回国家经济损失,并作出深刻检查的,根据情节轻重,依纪依法给予更大幅度从轻或减轻处理。本人委托他人先代为或者以信函、电报、电话、网络等方式投案,自己随后到案的,视为自动投案;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或者亲友主动报告报案后将相关违纪违法人员送去投案的,视为自动投案。凡在2016年4月30日前自动投案的,根据情节轻重,依纪依法给予更大幅度从轻或减轻处理。相关违纪违法人员检举、揭发他人违纪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的,或有积极协助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查处其他违纪违法人员等立功表现的,依纪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理;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依纪依法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分)。


  通告明确,在规定时限内对拒不自动投案交代问题或拒不接受调查的相关违纪违法人员,坚决依纪依法从严追究纪律或法律责任。干扰、妨碍、对抗组织调查的,一律从严惩处。同时,对检举揭发或提供相关线索的公民予以保密;对经查证属实的线索,视情况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奖励;对检举揭发的公民打击报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泄密的,根据情节轻重,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此外,通报将于3月31日在《左江日报》头版进行刊登,并于4月30日之前,每周至少重复刊登一次;崇左人民广播电台、崇左市电视台将以新闻的形式于4月30日之前,每天进行播报。


 

编辑:刘梦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