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严查“四风”问题 增强群众“获得感”

来源:贺州市纪委 作者:史岩松 邱锡佳 发布时间:2016年03月29日 09:20 打印

  2012年,贺州市平桂管理区沙田镇金竹村委原主任盘春保利用职务之便,通过虚报材料套取危房改造补助款1.7万元。同年,经盘春保提议,金竹村党支部原书记邓亚土、原副书记凤春转,村委会原副主任邓林海、原民政联络员郭书转4人利用职务之便,通过虚报材料套取危房改造补助款,每人违规领取补助款1.7万元。2012年底,在盘春保的提议下,盘春保、邓亚土、凤春转、邓林海、郭书转5人共同私分了村委集体收入2.5万元,每人分得5000元。盘春保等5人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案件的查处,有效震慑了群众身边的“蝇贪”。


  去年9月以来,该市主动适应从严治党新常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着力正风肃纪,在全市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严查离群众最近的“小官贪腐”,以此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取得良好效果。截至目前,共立案296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69人。


  编织制度牢笼


  “别说村干部官小,权力可不小。”在村民的眼里,处在最基层的村干部群体,头顶的乌纱帽虽然不大,却掌管着农村各项事务和村民生活的各个方面。“钱在村干部手上,地在村干部手上,权还在村干部手上,得有人来管。” 有人来管,有人来抓,这是基层群众对村级作风建设最为朴素的期待。2015年,贺州市纪委共受理信访举报525件,涉及农村党员干部近五成。


  如何管,如何抓?该市出台了一系列针对农村的反腐制度,旨在为农村干部手中的权力。该市于去年出台并实施了《贺州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长效监管实施方案》,使各镇、街道切实履行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主体责任。该市农业局还针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易发、频发的18种问题,进行了归纳整理,并从自治区、市、县(区)现有的制度文件中梳理出若干规定作了重申,促使村级“三资”管理更透明、更廉洁。


  为有效遏制“微腐败”蔓延势头,该市积极将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压实到基层,打通责任落实的最后“一公里”。该市纪委创新工作机制,在全市67个镇、街道推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报告“两级报告制”,将全市755个村、社区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以及乡镇级下属的站所、部门主要负责人作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情况报告的重点对象,定期听取村、社区党组织和基层站所、部门负责人口头报告,以此进一步促进部门单位改进作风、依法行政,不断提升执法水平、行政效率和服务质量。


  设置一道防线


  “这几个村干部利用职务便利,共同贪污搬迁补偿款,擅自挪用征地补偿款,出借给他人进行个人营利活动,并在农村危改中谋私利,收受他人贿赂。这些身边人、身边事,真是让人触目惊心。”2015年,市、县(区)纪委在全市开展了“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图片巡展”。参观完图片展后,不少镇村干部都深感震撼。


  该市纪委积极发挥纪律审查的警示、震慑和教育作用,重点对查处的62起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案件进行了全面剖析,以图片、文字、漫画等形式,列举了这些“身边人”的主要违纪事实、受到的党政纪处分以及给党员干部的警示,并制作成展板赴各镇、街道进行巡展,累计教育基层党员干部38000余人。


  在抓好警示教育的同时,市纪委还围绕国家惠民资金、惠民项目落实情况以及围绕基层群众反映强烈的村级财务、村级资产和民生资金使用管理等工作,在全市开展了历时3个月的专项巡察,共组织个别谈话1324人次,查阅原始凭证、档案资料等1220余册(本),实地走访、检查村374个,发现201个问题线索。截至2月底,挂账的81个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


  织密监督网络


  该市将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一竿子插到底”,切实推进到村(居)、站、所层面。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纪检委员与本支委成员“朝夕相处”,掌握“第一手”情况的优势,通过制定实施《基层党支部纪检委员工作职责》、《党支部(总支)落实“两个责任”考核办法》等配套举措,支持和保障党支部(总支)纪检委员发挥对本支部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监督作用,突出“一把手”这个关键少数,统筹村(居)、站、所“一把手”廉政约谈和警示教育常态化,专项工作以来,开展集体或单独约谈820余人次,收集“微违纪”线索256条,确保有党组织的地方就有纪律监督的存在。


   “对人民群众来说,他们更关心的是发生在自己身边的腐败问题,因为这直接侵害的就是老百姓的利益。”该市纪委相关负责同志说,反腐只有以让人民群众有获得感为目的,才能真正赢得人民对党和政府的支持。今后,贺州将持续推进反腐工作向基层延伸,让群众看得到、体会得到、享受得到全面从严治党成果。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