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通报3起责任追究典型案件
来源:桂林市纪委 作者:马键斌
发布时间:2016年03月28日 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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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荔浦县公安局杜莫派出所原所长覃新国工作失职受到责任追究。2015年12月8日,荔浦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捣毁位于杜莫镇张村长社屯的聚赌窝点。据查,该聚赌窝点距离杜莫派出所约500米,在被捣毁时已连续开设10多天,间断开设约2个月,杜莫派出所未能收集到聚赌情报,致使该赌场在社会上造成较大影响,覃新国作为杜莫派出所所长履职不到位。2016年2月,覃新国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2.资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党组成员杨继书等人履职不力受到责任追究。2012年,陈某某违反茅草树皮房和危房改造的有关规定,为其本人及亲属争取到补助资金68000元。资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党组成员杨继书、资源县瓜里乡综治办原副主任唐建光,作为茅草树皮房和危房改造工作的相关分管领导,对此负有重要领导责任;资源县瓜里乡村建站原站长何艳明,对此负有直接责任。2016年1月,杨继书、唐建光、何艳明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平乐县教育局普教股原副股长张思荣等人工作失职受到责任追究。张思荣在担任平乐县教育局普教股副股长(主持工作)期间,由于工作疏忽,导致价值127690元的幼教设备被长期借用;对具体负责发放幼教设备的工作人员监管不力,致使价值69623元的幼教设备被发放到不属学前教育项目学校的民办幼儿园。平乐县长滩实验小学原校长莫志鸿违规把总价值60336元的幼教设备发放到不属学前教育项目学校的民办幼儿园。2016年2月,张思荣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莫志鸿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编辑:符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