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工商局:将专项工作触角延伸到基层工商机关
来源:驻自治区工商局监察室
发布时间:2016年03月28日 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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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稳步推进本局机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的同时,近日,自治区工商局向全系统发出《关于深入推进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的通知》,按照全区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推进会精神,结合工商工作实际,对全系统进一步深入推进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提出新的更高要求,将专项工作触角向基层工商机关延伸。
通知要求,全系统要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查处和整治“四风”和腐败问题。结合工商部门实际,把工商机关在为微型企业提供注册登记或资本补助资金申领服务中,以权谋私、虚报冒领、贪污侵占、优亲厚友、吃拿卡要和机关干部作风涣散、纪律松散等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列入重点整治内容。要坚持从严治党,强化执纪监督问责工作。对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要点名道姓进行及时通报,充分发挥震慑教育作用。要认真做好总结,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机构改革“三定方案”有关职能规定,按照“职权法定、权责一致”的要求,以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市场监管以及人、财、物等权力事项为重点,全面深入地排查廉政风险点,积极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形成预防“四风”和腐败问题发生的长效机制。
通知要求,全系统要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查处和整治“四风”和腐败问题。结合工商部门实际,把工商机关在为微型企业提供注册登记或资本补助资金申领服务中,以权谋私、虚报冒领、贪污侵占、优亲厚友、吃拿卡要和机关干部作风涣散、纪律松散等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列入重点整治内容。要坚持从严治党,强化执纪监督问责工作。对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要点名道姓进行及时通报,充分发挥震慑教育作用。要认真做好总结,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机构改革“三定方案”有关职能规定,按照“职权法定、权责一致”的要求,以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市场监管以及人、财、物等权力事项为重点,全面深入地排查廉政风险点,积极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形成预防“四风”和腐败问题发生的长效机制。
为确保专项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自治区工商局决定派出督查组,对全系统专项工作进展情况、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情况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情况进行督导调研。
编辑:符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