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六个进一步”加大力度推进专项工作
3月17日,贺州市召开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推进会。会议传达学习全区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推进会精神,回顾总结前一阶段专项工作情况,督促各级各部门进一步加大推进力度,确保6月底实现“取得明显成效”的工作目标。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黎云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专项工作开展以来,贺州市专项工作总体进展顺利,全市共排查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线索741件,立案233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58人,移送司法机关10人。今年1至2月立案查处109件,给予党政纪处分37人,移送司法机关6人。
就做好全市下一阶段的专项工作,会议要求,一是要在思想认识上进一步提高。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高度,增强推进专项工作的信心和决心,牢牢把专项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把精力聚焦到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上来,在实现“明显成效”的目标任务上持续加压发力,确保专项工作取得更大突破。二是要在排查问题线索上进一步加大力度。必须转变思想、创新方式、增强工作的主动性,改变“坐等靠”的思想,结合民生资金实地查访检验和精准扶贫工作,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一个地方一个地方进行排查,一个领域一个领域进行排查,加快排查发现问题线索。三是要在执纪审查上进一步加大力度。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纪律挺在前面。要选择一批线索具体、问题典型、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进行挂牌督办、重点督办、实地督办,做到问题不解决不销号。对性质比较严重、影响比较恶劣的问题线索要严查快办,形成威慑。四是要在“两个责任”压实上进一步加大力度。各级各部门特别是民生资金主管部门要发挥协调配合的作用,形成上下联动、协同推进、同频共振的工作格局。五是要在宣传造势上进一步加大力度。要创新方式、拓展渠道、搭建载体,在总结提炼各级各部门的做法、经验、成效上下硬功夫,通过不断提升群众的知晓率、社会的认可度,实现宣传效果最大化。六是在沟通协调合力上进一步加大力度。要及时与部门、县区加强沟通,同时多了解其他兄弟县市的先进做法。
贺州市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各县区(管理区)纪(工)委书记、分管领导、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市直民生资金主管部门纪检组组长,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