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县:定期通报约谈 助推专项工作开展
经过半年多的强力推进,兴安县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今年1至2月,全县立案40件,其中专项工作案件34件,占总案件数的85%。为确保专项工作在6月取得显著成效,兴安县集中“火力”,整合办案力量,提升战斗力,实行“ 一周一分析”、“ 一周一通报” 、“一月一约谈”,“三个一” 给力助推专项工作开展。
一周一分析。即每周定期集中各办案组召开案件工作分析会。年初县纪委2个检查室、6个纪工委、10乡镇组成为18个办案组,纪委监察局班子成员每人联系1—2个乡镇,指导、协助乡镇纪委办案。分析会上,结合县内外案件查办情况,分析我县专项工作开展情况和存在问题。办案组逐一汇报当周案件查办情况和碰到的问题和困难,并对问题进行集体分析研讨。通过对线索排查、案情分析等方面的经验交流,各办案组相互学习、取长补短,进一步提升各办案组办案能力,提高成案率,增强县、乡两级纪委齐心协力打赢专项工作“攻坚战”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一周一通报。每周定期对各办案组查办案件情况进行通报,适时传导压力,及时敲响警钟,释放紧急信号,形成高压态势。建立案件查处督办机制,督促纪检监察干部时刻绷紧弦、擦亮眼,保持不放松、不懈怠的精气神,变压力为动力,及时调整状态、集中精力,整合多方资源,投入到案件查办工作中去。
一月一约谈。每月第一周召开约谈会,并对案件查处力度不够、专项工作开展不力的各办案组负责人、乡镇党委书记进行约谈。要求主动寻找案件线索,变上访为下访,多进村入户,走到群众身边去,解决“找米下锅”的途径和方法;要聚焦主业,将工作精力转移到案件查办上来,要求纪委班子成员亲力亲为、亲自办案,不能只挂帅不出征,并根据案件线索情况,积极协调纪工委联合办案,解决“找米下锅”的时间和力量;要敢于主动作为,敢于碰硬,履行好执纪职责,打消“找米下锅”的顾虑;要既当“调查员”,又当“宣传员”,在入户核查农村危改房、农村低保、公益林补助发放情况时,与群众面对面的宣传专项工作目的和意义,提高群众知晓度和满意度。
编辑:刘梦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