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2015年市直纪检组长、纪工委书记述职述廉

来源:桂林市纪委 作者:文新军 发布时间:2016年03月15日 12:09 打印

桂林市:2015年市直纪检组长、纪工委书记述职述廉

桂林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吕洪安出席会议并讲话

桂林市:2015年市直纪检组长、纪工委书记述职述廉

会议现场

  3月14日,桂林市纪委召开2015年度市直纪检组长、纪工委书记述职述廉会议。会议强调,派驻机构必须进一步强化派驻意识、聚焦意识和“有为才有位”意识,不断提升派驻监督执纪能力和水平。桂林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吕洪安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18名市直派驻纪检组长、纪工委书记作了述职述廉报告,33个派驻机构提交了书面述职述廉材料。会议肯定了过去一年各派驻纪检组在厘清职责、强化监督执纪等方面取得的新进展、新成效。同时,指出了派驻纪检组存在的派驻意识仍然不够强、履职仍然不够充分到位、工作仍然不够主动等三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和不足。


  会议指出,述职是为了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更好地尽职尽责。各派驻纪检组必须进一步强化派驻意识。要牢记派驻观念,准确把握“派”和“驻”的关系,切实增强派驻意识。要清醒认识派驻机构与驻在部门不是被领导与领导的关系,而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要清醒认识派驻机构实施的是纪律监督,不参与驻在部门业务分工,也不参与业务监督;派驻机构只对市委、市纪委负责,不对驻在部门负责,但要注意理顺工作关系。


  会议强调,派驻机构必须要进一步强化聚焦意识。市直派驻机构是市纪委的重要组成部分,主业就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首要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派驻纪检组要准确领会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把位定准、把职责找准,真正聚焦到中心任务上来。要督促主体责任落地生根,要瞪大眼睛执纪监督,要践行“四种形态”把纪律挺在前面。同时,必须进一步强化“有为才有位”的意识。要学思践悟,以学习提素质、强能力、促工作。要敢于担当,要敢于动真格、善于动真格,要有不怕得罪人的责任担当。要严于律己,要时刻紧绷廉洁自律这根弦。凡是要求别人做到的,纪检监察干部必须首先做到,管住手上的权力,心中有戒,以实际行动为广大党员干部树标杆、立镜子。


  会议还传达学习了近日在合浦召开的全区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推进会精神,并对市纪委下一步派驻机构改革工作进行了动员。

 

 

编辑:刘梦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