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寨:“四宜四不宜”做好信访举报工作
今年以来,鹿寨县纪委在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中,运用“四宜四不宜”工作方法,做好信访工作。全县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和线索排查共收到信访线索68条,初核转立案30件,一批信访事项得到有效处置。
宜早不宜迟。开展“下基层”接访活动,由县纪委常委带队,抽调30名派驻纪检干部组成5个工作组,联合乡镇党委、纪委,利用乡镇圩日开展公开接访活动,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做到早排查、早发现、早处置。开展作风巡查、进村入屯排查等活动,对问题线索大起底,坚持日排查、旬梳理、月分析、季总结,重要时间节点集中梳理,及时掌握信访信息动态,完善信访信息预警预报机制。通过信访下访,及时发现2个乡镇8起骗取农村危旧房改造补助、向获得危改指标群众收取好处费等问题线索。
宜管不宜推。坚持把信访举报工作纳入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内容。年初县委、县纪委分别与全县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签订责任状,建立和健全信访举报督查机制,明确工作任务,落实“一岗双责”,加大对重点、难点、焦点信访举报的督查力度,切实防范错过最佳检查时机,导致问题线索流失,贻误战机,力争群众信访事项依法、及时、就地处置到位,避免矛盾上交。通过加强督查督办力度,今年以来全县9个乡镇有效处置信访件36件,初核转立案14件,实现案件乡镇全覆盖。
宜导不宜激。坚持分类处置,通过引导加疏导方式,让上访人有一个说话的地方,避免其情绪进一步激化。对于反映事项有违纪违规内容的,运用交流谈话策略,引导上访人放下思想包袱,打开“话匣子”,提高线索的可查性和“含金量”。对于反映事项无违纪违规内容的,切实做好现场安抚和稳控,站在上访人立场分析问题,找准解决问题的办法,及时疏导其到相应职能部门或通过司法渠道寻求解决。今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待信访群众22批次57人,一批群众诉求得到有效化解。
宜散不宜聚。坚持畅通群众信访举报渠道,密切注视上访人聚集的动向,切实做好“重点对象”的转化工作;坚持解决思想问题和实际问题相结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事先预防、事中处理、事后追究、齐抓共管、常抓不懈的工作机制,推动信访事项依法、妥善处置,防止各类矛盾相互叠加,汇聚激化,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编辑:符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