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再查处再聚焦再发力 推动专项工作实现新突破

来源:桂林市纪委 作者:党风政风监督室 发布时间:2016年03月02日 09:52 打印

  桂林市纪委深刻领会桂纪办发电[2016]1号《关于召开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约谈会的通知》文件精神,在迅速约谈17个县(区)纪委书记,部署专项工作下一步计划、打算的基础上,认真查找本市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尤其是案件查办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再聚焦、再发力、再推进,运用三项措施助推专项工作深入开展,确保在今年6月份取得明显成效。

  再查处,专项工作挂牌督办。市纪委针对被自治区约谈的县(区)下发《专项工作挂牌督办的通知》,对今年专项工作案件数为零或较少的县(区)进行挂牌督办,力争在3月份案件数量有较大突破,到4月各县(市、区)立案数要有大幅提升。对完成任务不好、落实责任不力的要严肃问责,决不姑息。同时市纪委近期将再选择一批线索具体、问题典型、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进行督办,限时办结,提高成案率。并要求县区党委书记、纪委书记要充分发挥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纪委书记要对专项工作信访举报件做到100%作出批示,对问题线索做到100%进行督办,对督办查结的案件要进行认真复核,对重点案件进行分析和研究。

  再聚焦,专项工作周周分析。市纪委实行专项工作报表每周上报制度。要求各县(区)每周上报相关数据,以便及时、准确掌握各县(区)案件查处的工作动态,对查处案件数排名靠后的县(区)实行每周约谈制度,促使各县(区)纪委继续保持严查快处的节奏和力度,化“被动”为“主动”,通过发动群众找、搭建平台找、部门协作找等形式拓展线索来源,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提高效率。

  再发力,专项工作巡查推进。迅速制定《桂林市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巡查推进方案》和《专项工作内容落实情况表》,从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入手,着力在宣传方式、廉政账户、“接访门诊台”、暗访、督查督办、问责追责、主动排查线索、案件通报等方面下功夫,巡查各县(区)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案件查处和对照落实情况。通过委局领导的四个进一步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增强责任;进一步落实责任,上下联动,齐抓共管;进一步宣传发动,释放信号,警示震慑;进一步高压惩处,解决问题,确保实效。以群众满意度的高低,来评价工作的优劣,以务实的作风、扎实的工作,推动专项工作实现新突破,确保6月份前取得明显成效,向人民群众交出满意的答卷。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