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保县强化“清单管理”促查群众身边的腐败

来源:德保县纪委 作者:马艳淑 发布时间:2016年02月29日 09:56 打印

  德保县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积极采用清单管理,强化线索排查,强化责任落实,突出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快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建立“问题清单”,强化线索排查。该县坚持以发现和解决突出问题为导向,针对各部门特别是涉农部门不同的工作职能,组织开展自查自纠活动,责成各部门形成本单位最可能发生“四风”和腐败问题的风险清单,明确风险点、涉及内容、可能发生的时段和可能涉及的人员,强化排查工作的针对性和指向性,提高工作成效。目前12个乡镇和27个县直单位已完成本单位自查自纠工作,排查出最可能发生“四风”和腐败问题风险273个。

 

  建立“责任清单”,强化责任落实。该县印发《德保县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专项工作党委责任主体和纪委监督责任内容。建立县委书记任组长,县委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根据各自分工认领责任,形成责任上墙,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防止相互推诿扯皮,确保线索有人查,案件有人办,问责有人抓。

 

  建立“监督清单”,直面监督难点。该县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民生资金使用管理中的违纪违法问题、民生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中的违纪违法问题、窗口行业和领域的违纪违法问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不力问题作为监督重点内容,将民政、扶贫、财政、水利、国土、农业等涉农部门作为重点监督部门,制作形成专项工作“监督清单”, 落实到党风廉政检查具体工作之中。同时聘请人大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士、群众代表作为专项工作监督员,对县直单位、各乡镇的工作开展进行监督,确保监督到位。

编辑:刘梦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