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通报10起“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1.柳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河西责任区刑侦大队副大队长张谦值班脱岗、携枪饮酒问题。2015年11月1日,张谦值班期间擅离岗位,携枪饮酒,被公安部暗访组检查发现。张谦受到留党察看1年和行政撤职处分。柳州市公安局柳南分局分管刑侦工作副局长杨继辉受到行政警告处分,该局当日值班领导、副局长毛靖波被诫勉谈话。
2.柳州市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职工医院原院长胡银发受贿问题。2003年至2013年,胡银发多次利用职务之便在医疗设备购销中为他人提供便利并收取现金共计180万元,被开除党籍并判处有期徒刑九年。
3.柳东新区洛埠镇洛埠村党支部委员、村委副主任江红玉大操大办喜庆事宜问题。2015年10月1日,江红玉在未向洛埠镇党委、纪委报备的情况下,为女儿操办婚宴,宴请达36桌,违反了《广西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暂行规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柳北区锦绣街道办事处长风社区主任梁晓梅违反财经纪律问题。2015年2月至8月期间,梁晓梅授意他人,违规将上级财政拨付的工作经费共4180元发放给社区相关工作人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柳北区林业局有关人员违规审批、失职渎职问题。2007年至2010年期间,柳北区林业局局长谢鹏程,分管副局长罗建平、朱名龙,资源股负责人陆宁平,在对基层申请林木采伐审批过程中,不认真履行职责,导致国家森林资源遭受严重破坏。谢鹏程、陆宁平分别受到行政记过处分,罗建平、朱名龙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6.融安县潭头乡人民政府副乡长曹旭东严重违反社会公德问题。曹旭东违背公序良俗,追求低级趣味,并被媒体曝光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受到行政记过处分,并免去其潭头乡人民政府副乡长职务。
7.融安县农业局原局长韦人洲受贿案。2012年至2013年期间,韦人洲在本县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项目及县农业局专用仪器设备采购中,收受相关公司“感谢费”4万元,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违法问题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8.融安县二轻联社主任黄灿华、会计肖萍违反财经纪律问题。2012年至2014年,融安县二轻联社超标准发放目标管理奖、违规发放“妇女节”慰问费等共计57480元。黄灿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肖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涉及违规发放资金予以追缴清退。
9.融水县大浪镇小学原校长杨引生等人截留私分教育经费问题。杨引生伙同副校长梁世成、报账员韦秀英等人,采取夸大开支、虚报冒领等手段套取、私分该校免费午餐补助、寄宿生生活补助等资金,共计17.76万元。3人均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10.融水县拱洞乡平卯村党支部书记廖黄金、原村党支部书记廖富德、原村民委员会主任廖希福渎职问题。2010年至2012年期间,拱洞乡平卯村违反危改政策,私自拆分危改指标,造成74户危改户未能享受到应得的危房改造资金。廖黄金、廖富德、廖希福3人作为时任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均到党内警告处分。
编辑:刘梦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