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常态” 让纪律戒尺硬起来

来源:南宁市直机关纪工委 作者:李玲 发布时间:2016年02月18日 15:49 打印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强调,要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健全完善制度,深入开展纪律教育,狠抓执纪监督,养成纪律自觉,用纪律管住全体党员。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在福建调研时强调指出,要在思想认识、责任担当、方法措施等方面跟上中央要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监督执纪的新理念,拓展了监督执纪的新思路,让纪检监察回归到抓纪律的本职上来,是监督执纪问责的行动指南。它既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一贯方针的传承和与时俱进,又为纪检监察部门的纪律审查工作指明方向。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推进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改变了以往对违纪党员干部给予单一纪律处分较多、综合运用组织处理较多的做法,真正使监督执纪问责能够贯彻落实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纪严于法、纪在法前。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有的单位在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落实不到位,成效不明显。如思想认识不到位、不思改变;监督举措因循守旧;执纪方式单调、墨守成规;“两个责任”仅停留在文件层面,长说长提长议却不落实等等。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积极探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新路子新方法,按照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提出的要求进行监督执纪问责。纪委的职责定位、方式创新、作风转变,都必须充分体现这个一贯方针。笔者认为,要准确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要从以下方面抓好落实:

 

  一要深化“三转”, 聚焦监督执纪问责。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主业,实现“三转”,更需在执纪监督方式方法上完善。“四种形态”是对纪委履职理念的重大创新,是深化“三转”的方向引领。要在监督执纪实践中,把握运用好“四种形态”,在思想认识上要有所提升和改变。要把纪委的职责回归到党章的要求,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体现纪律检查的特质。

 

  二要坚持抓早抓小,关口前移。在当前反腐败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下,只有抓早抓小,关口前移,动辄则咎,才会有真诚坦荡的咬耳扯袖,才会有心悦诚服的红脸出汗,才能够管住大多数。坚持抓早抓小,监督管理精细化,工作中要从小事抓起、从日常做起,防微杜渐、未雨绸缪,及时发现党员干部细微的、苗头性的错误倾向并及时予以提醒、约谈和处理,从而起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作用。要结合民主生活会等,经常性的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互相查找干部身上的“毛病”,对症下药,祛除病痛。

 

  三要强化廉政教育,营造不想腐的氛围。做到警示教育常态,逢会讲廉、日常管理谈廉、警示教育倡廉、廉政文化促廉等形式,做到了教育常态化全覆盖。用身边的人和事来警示党员干部,往往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教育效果。要迅速形成学习宣传党规党纪的浓厚氛围,教育党员干部既要坚持理想信念和宗旨这条“高线”,对党忠诚、敢于担当,又要守住党的纪律这条“底线”,干净做事。


  四要强化监督,建立不能腐的有效机制。有效的监督是落实“四种形态”理念的重要保障。只有监督到位、“触角”灵敏,才能做到有问题早发现、早处置,有效阻断违纪进程,使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成为极极少数。要加快推进巡视全覆盖,坚持常规巡视和专项巡视双管齐下,紧扣“六大纪律”,深化“四个着力”,发现问题,形成震慑。要深入推进派驻机构改革,实行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全覆盖,加强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的监督,把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充分发挥出来。要加强对党政正职的监督,完善重点领域的廉政风险防控,用纪律锁紧制度的笼子,让心存侥幸者不敢妄为。要从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入手,从“三重一大”等事项决策,规范制度管理流程,项目化一项一项管理,全程跟踪监督管理。

 

  五要强化纪律审查,形成不敢腐的态势。纪律审查是纪委的主要职责,“四种形态”为纪律审查提供了基本规范。要按照“四种形态”的要求,明确执纪重点,规范执纪流程,转变执纪方式,提升执纪效果。纪律审查既要重点查处不收敛、不收手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也要重视审查轻微违纪行为,逐步加大轻处分和组织处理的比重。要强化纪律审查工作,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把纪律挺在前面,把握好“树木与森林”的关系,用从严治党的尺子来衡量“树木”和“森林”,有点有面、点面结合,把查办腐败案件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大局结合起来,从根本上遏制腐败蔓延,有效防止不查都是“好同志”,一查就是“阶下囚”问题的发生。强化纪律审查工作,既要重视查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工作,也要做好落实“一案三报告”制度,剖析违纪违法案件的发案原因,总结工作中的有效做法,形成一整套堵塞漏洞的措施办法。同时,对反映失实的要及时澄清,对诬告陷害的要追究责任,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六要落实“两个责任”,强化问责追究。“四种形态”,既是对纪委监督责任的要求,也是对党委主体责任的要求。要把履行监督责任和主体责任的要求,贯穿于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的方方面面。对职责范围内发生区域性、系统性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要严肃问责;对组织涣散、纪律松弛、“四风”问题突出的,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失察失管的,也要进行责任追究。问责追究要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措施,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让“四种形态”贯穿于监督执纪问责全过程。


 

 

 

 

 

编辑:符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