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山:主动交代违纪事实将依纪从轻处理

来源:凤山县纪委 作者:罗忠 发布时间:2016年01月29日 12:53 打印

  凤山县在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中,能够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查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做到“四个强化”,专项工作取得良好的成效。


  强化审计监督。强化落实财务审计制度、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制度和村级财务清理制度。认真组织专项督查工作组对各单位财务定期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予以公示,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通过审计监督,共发现“四风”和腐败问题案件线索17件。


  强化村级党风廉政建设。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村级党风廉政建设“123”工程,即:发放“一张”强农惠农资金的明白卡,深化村级党务、村务“两公开”,建立村级廉政图书室、廉政谈话室和廉政监督室“三室”。围绕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加强监督检查,促进工作的落实。重点对农村和农民直接补贴政策、农村土地政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政策、农村社会事业支持政策等落实情况和退耕还林、生态公益林、低保、危改等支农惠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督促相关部门对管理混乱、群众反映大的乡村财务集中开展清理整顿,规范村级事务管理,提升村两委班子成员的勤政廉政意识,有效防范基层“苍蝇式”腐败现象发生,为增强拒腐防变能力营造良好的氛围。


  强化警示教育。组织开展全县领导干部廉政党课、廉政知识讲座、送廉政党课下基层以及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警示教育巡回宣讲报告会等系列活动,依托县级有线电视、网络、会议、板报、画展等宣传载体,在全县发布《关于敦促违纪违法人员主动交代问题的通告》,同时,组织县、乡两级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各村、屯,张贴《通告》以及专项工作宣传画,明确在2016年2月29日前,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交代违纪违法事实、退缴违纪违法所得的,依纪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理,持续政策攻心,切实营造不想腐、不敢腐的从政氛围,取得明显的成效。目前自发出通告以后共有4名党员干部到县纪委监察局主动退缴违纪款共4.6498万元,其中一般干部1名,村干部3名。


  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做到“四个到位”,即排查到位、公开到位、执行到位、动态监管到位。同时利用岗位风险防控系统,做好提醒教育。为有效防止节日期间发现在一些领导干部身上的不廉洁行为,凡重大节假日前夕,提前制定出台节假日期间严格遵守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的通知下发全县,同时,县纪委常委领导提前通过电话、短信的方式给全县领导干部打招呼、敲警钟。


  凤山县纪检监察机关在查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中,就2016年元月份,全县共收群众来信来访电话举报24件次,其中涉及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线索15条。立案查处4起。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编辑:刘梦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