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阳县:2015年查案53件 挽回147万元
来源:田阳县纪委 作者:夏辉伟
发布时间:2016年01月19日 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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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田阳县纪检监察机关深入落实“三转”,注重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以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和懒政怠政整治工作为载体,多措并举,案件查办工作获得“丰收”。2015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53件,给予党政纪处分33人,开除党籍13人,挽回经济损失147万元,其中收缴国库89万元,退还群众58万元。
重点抓“线索收集”。坚持群众上访与干部下访相结合,开设信访举报专线,积极发挥电话、网络等举报平台,多渠道接受群众反映问题。推行公开接访、领导接访、带案下访和重点约访等“四访”活动,把公开联合大接访作为拓宽、延伸信访信息来源的重要渠道,开展大接访活动4次,接访200多人次,反映问题线索142个,基本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重点抓“力量整合”。将全县10个乡(镇)和89个县直单位(含国有企事业单位)分为二大片,每个办案协作片区分成三个办案小组,组长由县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成员担任。各大片区组长根据工作需要,负责召开片区办案协作会,重点对疑难复杂的信访问题进行剖析研判,发现案件线索,联合查办,加大纪律审查力度,通过交流学习,查漏补缺,进一步发现纪律审查过程中的不足之处,确保纪律审查的案件程序合法、事实清楚、手续完备。
重点抓“协调联动”。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机制作用,加强同检察、公安、审计等执纪执法机关的联系和协调,每季度召开一次案件协调会议;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重要决策的实施,对工程建设领域、惠民政策落实、惠民资金发放等案件多发区、重点环节和关键岗位开展监督检查和专项治理,主动出击,积极排查案件线索,及时发现问题,掌握第一手资料。
编辑:符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