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浦县:五举措铁面执纪刹“四风”

来源:合浦县纪委 作者:钟婷婷 发布时间:2016年01月19日 08:16 打印

  合浦县纪委继续加大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的纪律审查力度,采取“拓案源”、“齐发力”、“建制度”、“强基础”、“严问责”五项措施铁面执纪,强化办案主业,推动干部作风不断好转。

 

  拓宽案件发现渠道。建立问题线索集体研判机制和重要线索重点排查制度,仔细筛查群众反映强烈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线索。针对案件多发区域、重点环节、关键岗位开展执法监察和对项目资金的专项检查等活动,主动捕捉案件线索。同时,加强与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和审计部门的信息交流和联系沟通,定期召开案件协调会,深入挖掘案源。2015年共受理涉及县直机关和乡镇党员干部问题线索149件,农村党员线索144件。

 

  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积极作用,会同公安、国土、民政、住建等相关部门一起参与案件查办,形成强大合力。2015年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案件共计78件,占全年立案总数107件的72.9%。尤其是专项行动以来,办案人员群策群力,攻克了多起重大、疑难的群众反映强烈的“四风”和腐败典型案件。查处了白沙镇独山村委干部罗洪晓、罗洪华利用职权非法将村集体土地转让给他人开采矿石问题,以及生活作风问题。给予罗洪晓、罗洪华开除党籍处分,并将其二人涉嫌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案件移送县国土部门处理。

 

   堵塞漏洞完善制度。将查办案件与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相结合,注重在案件查办中发现问题,堵塞漏洞,完善制度,规范行为。如查处全县五保金、低保金的审批和发放中的违纪违法问题时,发现相关部门在监管过程中存在制度漏洞,导致监管缺失。在严肃追究违纪违法人员相关责任的同时,县纪委约谈了县民政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纪检组长,要求建章立制,切实履行好监管职责。截至目前,县民政局已自行制定印发了《合浦县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管理制度(试行)》、《关于要求对合浦县五保供养对象复核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制度。2015年,全县的五保金、低保金申报审批工作中,未发现有人虚报冒领的情况,民政资金得以安全运转。

 

  强化指导夯实基础。去年该县纪检监察机关进行了内设机构改革,撤并四个室,重新调整后的第一、二、三纪检监察室配备办案人员共11人。3个纪检监察室在承担本委局办案任务的同时,负责指导联系片区单位和乡镇纪委的办案工作,并取得了卓越的成效。如县纪委选派了2名办案骨干、抽调相关单位纪检组长亲临现场指导县教育局和廉州镇纪委。跟往年相比,2015年基层纪委案件审查数量大幅增加,创历年新高。全县15个乡镇纪委自办案件34件,平均每个乡镇2件,其中廉州镇立案15件15人;县直机关自办案件26件,其中县教育局立案21件21人。


  严厉问责正风肃纪。坚持对 “四风”问题突出的,出现地方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乡镇、部门和单位实行“一案双查”,倒逼“两个责任”的落实,积极打造良好政治生态。2015年,该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498件,实际受理306件,初核196件,转立案107件,给予党纪处分78人、政纪处分33人。查处了白沙镇东海村原村支书黄深焕在2012年至2014年间共贪污集体征地款400多万元的“小官巨贪”案,给予黄深焕开除党籍处分,并对未履行好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白沙镇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问责。


 

编辑:符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