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以专项工作成效让老百姓有更多的获得感

来源:来宾市纪委 作者:陈根林 发布时间:2016年01月07日 17:17 打印

  1月7日,来宾市召开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推进会,来宾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吕洪安强调,要深入查找漏洞,建章立制,做到源头防控,推进专项工作常态化、长效化,让老百姓有更多的获得感。


  来宾市自专项工作开展以来,通过市、县、乡三级联动,分层级、分系统、分类别排查,共解决发生群众身边的比较突出的实际问题165个,点名道姓通报了4批43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件,专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吕洪安指出,自治区要求2015年专项工作要取得初步成效,今年6月份要取得明显成效,6月份之后将专项工作转为基层党委、纪委日常重点工作。各单位要提高认识,坚持把专项工作作为党委(党组)书记工程,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落实好主体责任。市委高度重视专项工作,已经召开了4次常委会研究专项工作,李志刚同志多次深入市直有关单位和偏远乡镇调研指导专项工作。各地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主动承担起这个责任,坚持重心下移,一级压一级,把“两个责任”进一步压实到最基层,将专项工作一以贯之地抓下去,推进专项工作常态化、长效化,让老百姓有更多的获得感。


  吕洪安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全力支持纪委(纪检组)对排查出来的问题线索进行梳理建档,严格按照中央纪委五类处置标准,逐级跟踪督办,确保件件有着落;要加强对民生资金项目的排查力度,精准监督,绝不能留有死角;要加大宣传力度,注重对顶风违纪、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典型案例进行点名道姓曝光,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要建立完善查处和防范基层腐败问题发生的长效机制,建章立制,做到源头防控;要逐步建立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常态化机制,推进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形成常态化。


 

编辑:刘梦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