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林县:持续发力 1至11月立案71件处分59人
今年以来,上林县进一步加快“三转”,聚焦主业主责,强力推进纪律审查工作,取得了新的明显成效。截至11月,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246件;立案71件,比上年同期增长26.78%;结案59件,同比增长28.26%;给予党政纪处分59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7人。案件涉及金额2922.65万元,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01.66万元。
注重信访核查,发挥信访功能。一是发挥信访直办督办的职能,找准信访反映问题的突破口,快速查办一些违纪案件问题。查处县计生督查大队原队长卢某某挪用公款4万多元的违纪案件仅用一天时间。二是认真核查“四风”方面的信访问题,严肃追究责任人责任。如查处的上林县中学教师毛旭华旷工“吃空饷”一案,既追究当事人毛旭华责任,又追究县教育局、学校相关责任领导责任,分别诫勉谈话,通报全县。三是重点核查上级转办交办信访件。上级转办的由县纪委、纪工委负责核查,对信访举报件实行集中、交叉、异地核查,监察业务范围外的转交部门办理,情况复杂的,专题研究,切实解决信访问题。如今年5月份以来,认真办理自治区第一巡视组转办23件信访举报件,完成初核21件,线索不明暂存2件,其中转立案4件,拟立案1件。
注重线索排查,挖掘案件线索。一是注重从教育系统反映的突出问题中发现新线索。今年以来,上林县从群众反映问题突出的教育系统中发现乔贤镇第一初级中学私设“小金库”、塘红乡中心学校违规发放津补贴、上林县中学乱收费等6个案件线索。二是从“四风”方面反映的问题中挖掘案件线索,对该类案件线索从快从严进行查处。如从党员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挖掘出县民政局原副局长、县老龄办原主任樊某某在未获得单位主要领导准假的情况下,欺瞒组织擅自跨省外出与他人通奸等违纪问题。三是从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中查找案件线索。今年9月份以来,上林县在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活动中,排查线索61件,转立案15件。
注重责任分解,突出审查效率。一是继续推行乡镇纪委、纪工委、纪检监察室交叉办案、联合办案机制,提高纪律审查工作效率。二是加强对贪污贿赂、违反财经纪律、乱收费等重要案件的纪律审查,实行领导包案制,确保案件及时得到查处,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如落实第二纪工委对自治区第一巡视组转交上林县中学违规收取学生择校费等违纪问题进行审查,发现2012年至2015年期间,上林县中学以“赞助费”、择校费等名目,违规向学生收取费用共计553.6999万元,该校原校长李某等6人均受到处分。三是严查快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案件。抽调全县各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委局机关办案人员共43人,分成10个办案组,立案查处了西燕镇大龙洞村委支书韦某某、副支书莫某利用分发群众粮食困难补助便利贪污库区粮食困难补助款,三里镇东吴村委计生村干韦某某利用伪造土地承包合同书荒山造林套取退耕还林补助资金6万多元等违纪案件15件。四是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作用,与检察、法院、信访、审计、财政、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强化信息共享。今年以来,县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相互移送案件(线索)共计17件,其中公检法移送给县纪委案件10件。
注重执纪安全,确保文明办案。一是严格执行《安全办案防范措施》等办案制度,提高依法依纪办案意识,严明办案纪律。二是实行领导包案责任制度。每一位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对各个办案工作组的跟踪、指导、督办和协调,确保依纪依规安全办案。三是严格落实内部监督制度。严格执行《案件线索集中管理制度》、《涉案款物管理制度》等内部监督管理制度,依法依纪、安全文明办案,保持全县办案工作安全事故“零”发生。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