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高位推进 精准发力 弛而不息抓好专项工作

来源:梧州市纪委 作者:林柏江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01日 17:37 打印

  11月30日上午,梧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黄中贤向市委书记黄俊华专题汇报全区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现场会精神和情况。随后,市委召开常委会议,传达学习全区专项工作现场会精神特别是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纪委书记于春生讲话精神,研究全市贯彻落实的意见。市委决定,调整充实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书记、市长担任组长,市委副书记和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市四家班子相关领导及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主要领导担任成员,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将专项工作作为市委统一部署,市纪委牵头组织,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的一项民心工程抓实抓好,提档进位,高位部署,精准发力,以啄木鸟的精神,在全面和深入上下功夫,务求取得解决问题、干部警醒、群众满意的效果。

  11月30日下午,市委副书记、市长朱学庆主持召开市政府党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全区专项工作现场会精神,将专项工作纳入市政府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坚持问题导向,推进政府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强调,年关将至,专项工作要突出各项民生资金密集使用的重点,加大监管力度,强化刚性约束,严把项目立项考察关、资金使用检查关、资金项目效益验收关,做到专项工作全覆盖。

  11月30日下午,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黄中贤主持召开市纪委常委(扩大)会议,传达学习贯彻全区专项工作现场会精神,科学研判全市专项工作形势,找准差距,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措施,卯足干劲,再加压再发力,在存量和增量上下功夫,务必今年底取得新的初步成效,明年6月取得显著成效。此前,11月27日下午,全区专项工作现场会结束后,黄中贤立即召集梧州市与会人员在玉林研究提出贯彻落实现场会精神的意见和措施。

  梧州市委决定,各级党委(党组)和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自治区纪委关于开展专项工作的目标要求,按照全区专项工作现场会的部署,既要“抬头看路”,也要“低头拉车”,紧扣工作重点,振奋精神,鼓足干劲,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强化工作措施,统筹兼顾,紧锣密鼓推进各项工作,以实实在在的成效取信于民:

  发动再发动。市委决定,12月8日市委、市政府将开全市专项工作约谈推进会,参加人员为各县(市、区)、乡镇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市直部门单位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主要负责人。12月1日,市委办公室发出通知,明确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将专项工作列入“两个责任”清单内容抓好落实。同时,市委决定于12月4日组织市、县、乡三级有关人员到玉林参观学习,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坚定工作信心。同时,对进一步加大专项工作宣传力度进行了部署,着力曝光突出问题和典型案件,进一步宣传解读民生政策,让群众更加深入了解、积极参与专项工作。

  排查再排查。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排查线索。进一步梳理排查党的十八大以来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线索,特别是重点排查群众反映问题集中、局部发现问题较多的系统和领域,严格按照中央纪委五类标准处置,逐件跟踪办理,确保件件有着落。进一步严肃问题线索排查工作纪律,抓住问题突出的领域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提高进村入户、项目现场排查问题线索工作质量,着力发现实质性问题,并实行分类处置。

  查处再查处。坚持从严查处,提高问题线索初核率。对重点问题线索、线索明显且群众多次反映的问题线索,均要列入市、县纪检监察机关重点问题线索督办范围,逐件落实责任人,明确办理时间要求,跟踪问效要结果。对督办查结的案件全部进行认真复核,一旦查实没有认真履行职责的,坚决进行问责,通过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到位。对出现严重顶风违纪或群众身边腐败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的,严格实施“一案双查”。

  通报再通报。各级党委(党组)对呈报的专项工作案件随到随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加大执纪审理工作力度,提高专项工作结案率,及时通报典型案件,及时剖析突出问题。要加强对审理工作的指导,着力解决结案率低的问题。12月,市纪委将通报一批近期查结的典型案件。从12月份起,市、县(市、区)纪委每个月至少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典型案件1次以上,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让群众看到工作成效,让党员、干部受到教育、心存敬畏,确保专项工作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编辑:刘梦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