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图小利 八步区民政局原局长杨积炜等7人被查处
“因小利吃大亏。”我们常听如是感叹。这句话在八步区民政局原局长杨积炜等7人身上,再一次得到印证。
2015年11月4日,八步区纪委监察局分别给予该区民政局党组原书记刘莉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副局长谢世升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副局长张贤高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纪检组长徐华晖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办公室主任陈华信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低保办主任刘立绯行政记大过处分。该局原局长杨积炜已另案处理。
经查,该区民政局原局长杨积炜、党组原书记刘莉,副局长谢世升、张贤高,纪检组长徐华晖,办公室主任陈华信,低保办主任刘立绯等7人私分中国财产保险公司贺州市分公司给予该单位为辖区内低保户、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购买2013年至2014年人身意外保险回扣共12.9万元。2012年至2015年,还以春节家属慰问金、开年利是、加班费等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共计242563.18元。
剖析八步区民政局原局长杨积炜等7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导致其发生的主要原因是:
一、责任落实不力。按规定,单位重大开支必须经班子会讨论通过,但实际上,几年来该局给干部职工发放津补贴均没有经过班子会讨论通过。在局长提议或是局长个人决定发放津补贴时,不管是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党组书记刘莉,还是负监督责任的纪检组长徐华晖,都没有负起相关责任。在局长提出要将保险业务回扣以“电话费补助”的名义发给班子成员及有关人员时,相关人员同样没有异议,也不向上级汇报,而且还参与其中,两个责任严重缺位。
二、法纪观念淡薄。身为领导干部和单位重点岗位人员,既清楚廉洁自律有关要求,更知晓违纪违法的严重后果,在高压反腐的态势下,仍然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连续几年违规私分回扣和发放各类津补贴,法纪观念十分淡薄。
三、惯性思维作祟。一般情况下,投保人(单位)在购买保险产品时,保险公司都会给予投保人(单位)回扣。在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之前,杨积炜等人错误地认为收受保险业务回扣是一种“商业惯例”和回报,拿着也是心安理得。用老眼光看问题,用惯性思维处理问题,是导致问题出现的原因之一。
四、贪图小恩小利。杨积炜等7人几年来私分回扣和违规获取各类津补贴从几千元到1万多元不等,并且是分多次获取,每次多则几千元,少则几百元。杨积炜等人身为科级干部,可以说,生活衣食无忧,但由于私欲膨胀,贪图小恩小利,最终迷失了自己,闯了纪律红线。
日前,贺州市八步区纪委已对查处的这7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发出通报。通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全面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任务,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格落实监督责任,要把纪律和规矩挺起来,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用纪律管住大多数党员干部,抓早抓小,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使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得到有效遏制,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取信于民。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