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县敦促违纪违法者主动交代“四风”和腐败问题
来源:兴业县纪委 作者:李维维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25日 09:01
打印
近日,走进兴业县各镇,你会发现显眼的公示栏上张贴着《关于敦促违纪违法人员主动交代“四风”和腐败问题的通告》。11月23日,兴业县在全县发布通告,敦促违法违纪人员主动交代“四风”和腐败问题,退缴违纪违法所得。
通告声明,在2016年1月15日前,违纪违法人员主动向兴业县纪委监察局、兴业县人民检察院或上级纪检机关、检察机关如实全部交代违纪违法事实,退缴违纪违法所得、挽回国家经济损失,并作出深刻检查的,根据情况轻重,依纪依法给予从轻或减轻处理。通告强调,对拒不自动投案交代问题或拒不接受调查的相关违纪违法人员,坚决依纪依法从严追究纪律或法律责任。干扰、妨碍、对抗组织调查的,一律从严惩处。
为扎实推进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兴业县要求各镇、各涉农部门迅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关于敦促违纪违法人员主动交代“四风”和腐败问题的通告》,并印发1100多份通告要求张贴在各镇、各单位和村(社区)宣传栏。同时,兴业县还在县电视台、县纪委网站、廉政手机报等新闻媒体滚动播放该通告,使通告家喻户晓。今年以来,兴业县加大查办案件工作,一批群众身边腐败问题被查处,在党员干部中形成强大震慑。立案51件,涉及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案件28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6人,移送司法机关9人。其中专项工作以来立案9件,移送司法机关6人;涉案金额350多万元,收缴违纪款15万元,挽回经济损失140多万元,追回应退资金9.39万元。
兴业县山心镇政府干部在镇政府门口张贴通告
编辑:刘梦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