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工商局党组:坚持高标准严要求 贯彻落实两项法规
来源:驻自治区工商局监察室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06日 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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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0日,自治区工商局局长、党组书记张虹主持召开自治区工商局党组2015年第16次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共中央关于部分省市县党委书记违纪违法及其教训警示的通报》等重要党内法规和中央文件。
会议认为,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纪律底线,党纪严于国法得以真正体现。
会议强调,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要积极协助党组抓好自治区工商局的学习宣传教育和贯彻实施工作。要坚持高标准与守底线相结合,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全局党员干部要结合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学习《准则》和《条例》,做到牢记心中、时刻警醒,在当前开展“三严三实”教育中,以“严”和“实”为鉴,进一步绷紧敬畏之弦,不断提高自我纠正、自我净化的能力,真正做到不碰底线、不踩红线、不触高压线。
根据党组会议精神,目前,自治区工商局已在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全文摘编中共中央关于印发《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通知并印发局机关各处室、单位,在办公系统内网全文刊登《准则》和《条例》内容,组织局机关全体党员干部进行学习,并计划于明年3月组织局机关党员干部进行《准则》和《条例》有关知识测试。
编辑:刘梦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