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把好“三关”整治“四风”和腐败问题

来源:南宁市纪委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06日 11:09 打印

  南宁市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精准发力,着力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取得了良好成效。截至10月底,全市共排查问题线索119件,初核93件,办结42件,立案49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5人,问责24人,通报典型案件17件。

 

  “两个强化”把好问题线索发现关。一是强化从日常信访工作中发现线索。通过在南宁纪检监察网开通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监督举报曝光专区和监督曝光台,在市级媒体上公布市纪委、各县区纪委查处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举报方式,开展纪检监察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下访、走访活动等,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二是强化从专项巡查和检查中发现线索。市纪委成立13个巡查组,把农林水、财政、教育等涉及群众切实利益的部门作为巡查对象,就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开展专项巡查,着眼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同时紧紧盯住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深入开展监督检查,及早发现“四风”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全市已对公款接待、公费旅游、公车私用等问题开展明察暗访20多次。


  “两个抓好”把好问题线索摸排关。一是抓好组织协调。实行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集中召开案件线索排查协调会、线索分析会,对涉及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的线索,一条一条排查,一条一条分析。二是抓好归口管理。针对问题线索来源途径多,管理分散的问题,由市纪委信访室归口负责,对委局各有关室和派驻纪检组排查梳理出来的线索进行汇总,建立工作台账,分类分级处理。

 

  “两个规范”把好问题线索督办关。一是规范工作机制。建立专项工作领导挂点督办制度,明确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每人挂点一县、一区、一乡、一村和一个市直单位,定期深入到挂点县区、乡镇、村屯和单位,带督办件、带问题下去督导专项工作的开展。二是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规范自治区转来督办件、市纪委转办下级督办件的办理流程,明确第一至五纪检监察室负责具体承办上级督办件和督促指导下级督办件的办理,确保督办件件件有落实。

 

 

 

编辑:符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