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州县:“四个一律”严查严办信访举报件
来源:龙州县纪委 作者:林艳春
发布时间:2015年10月26日 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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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龙州县纪检监察机关强化问题线索处置工作,采取“四个一律”措施严查严办信访举报件。今年1—9月,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131件,初核问题线索105件,立案32件,结案18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8人。
反映科级干部违纪问题的信访件一律提级办理。为避免出现乡镇、县直纪检组办理领导干部涉纪信访件易受人情干扰、调查阻力大等问题,该县对反映科级干部违纪问题的信访件一律实行提级办理,由县纪委直查快办,主要领导亲自督办。今年1—9月,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初核信访举报49件,立案20件,查处科级领导干部8人,其中开除党籍2人。
反映一般干部违纪问题的信访件一律挂牌督办。制定县纪委常委分片包案制度,对反映一般干部违纪问题的信访件,凡是分流至乡镇、县直纪检组办理的,一律由挂点常委领办并挂牌督办,全程督导信访初核工作。今年1—9月,县直纪检组共初核信访件25件,立案5件;乡镇纪委共初核信访件31件,立案7件。
对干部轻微违纪问题一律进行信访约谈。突出执纪特色,对信访举报中反映的、初核中发现的干部一般性廉洁问题,情节较轻、尚不需要立案查处的,一律对当事人进行信访约谈,及时纠正错误、澄清问题。今年1—9月,全县信访约谈党员干部51人次,其中县本级约谈17人次,县直纪检组约谈14人次,乡镇纪委约谈20人次。
对初核不立案的信访件一律进行复核。由分管信访室的常委、信访室主任和1名信访室干部组成复核小组,对初核不立案的信访件一律进行复核,凡是问题调查不彻底、初核报告存有疑点的信访件,都要退回重查,防止因调查不彻底导致案源流失。今年1—9月共复核信访件74件,退回重查2件,其中1件经补充调查后给予立案处理。
编辑:刘梦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