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突出“细、深、严”认真学习贯彻《条例》

来源:梧州市纪委 作者:梧纪办 发布时间:2015年10月08日 17:14 打印

  9月29日,梧州市委书记黄俊华主持召开常委会议,深入学习中央新修订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研究具体贯彻落实意见,部署全市学习贯彻工作。会议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高度出发,强化责任担当,把学习贯彻《条例》的过程作为唤醒党章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组织意识的过程,不断增强做好巡视工作的责任感和接受巡视监督的自觉性。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黄中贤在会上介绍了《条例》修订的背景及主要内容。

  

  会后,市委下发通知,对全市抓紧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作出部署。

  

  细化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全市各级党组织要统一思想认识,把握“三个结合”抓好《条例》学习:一是要与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相结合;二是要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相结合;三是要与当前开展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相结合。全市各级各部门将《条例》作为必学内容,以理论中心组学习、党组织集中学习、专题研讨会等形式,由党委(党组)书记领学,组织党员干部原原本本、逐张逐条研读原文,确保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中心组学习达到100%,党员干部知晓率达到100%。市、县两级党校、行政学院和其他干部培训机构把《条例》纳入教学安排,作为必学必修课程。

   

  深入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全市各级各部门要积极搭建宣传平台开展学习宣传《条例》活动,努力营造关心重视巡视、支持配合巡视、有序参与巡视的良好氛围。市、县两级宣传部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刊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使《条例》深入人心。同时,各级党组织、纪检监察机关通过《梧州日报》、纪检监察网、内部刊物等,大力宣传《条例》内容及学习贯彻《条例》的好经验好做法,为《条例》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环境。

  

  强化担当,从严落实《条例》。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把巡视监督同党纪监督、派驻监督等有机结合起来,严格贯彻执行《条例》。一是认真履行配合责任,把配合做好巡视工作作为推进从严治党的有效抓手,重视、支持、配合巡视工作,自觉接受巡视监督,做到配合巡视和日常工作两不误、两促进。二是认真履行整改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对巡视组提出的问题和意见,被巡视单位要高度警醒,深刻反思,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建立健全巩固整改成果的长效机制,推进整改成果转化应用,防止问题反弹回潮。三是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党委(党组)书记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要带头严格执行《条例》,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确保反馈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