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分片行动 持续发力 再掀专项工作新高潮
9月29日,桂林市纪委监察局在继召开市直单位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以下简称专项工作)推进会之后,由委局4个副书记亲自挂帅在全市范围内同时召开专项工作推进会(分永福县、兴安县、荔浦县、临桂区四片区进行),传达学习自治区纪委书记于春生在专项工作动员会上的讲话和自治区纪委副书记尹彤在我市开展专项工作调研督查时的讲话精神,按照“动员部署全覆盖、全面排查高标准、认真查处重实效”的要求做到再动员、再部署、全覆盖,认真总结第一阶段——动员排查阶段工作,研究部署第二阶段——集中查处阶段工作任务,调动各级各单位力量,形成重拳,持续发力,整治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推动专项工作,使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会议指出,我市的专项工作在动员排查阶段已经形成合力,树立了全市“一盘棋”观念。这次专项工作,历时长、任务重、要求高,全市上下要同频共振,紧扣各自的职责、职能,将专项工作纳入议事日程,作为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要依据,有针对性加强研究,提出各自的实施意见和措施,并逐项抓好落实。加强典型案件警示教育,切实做到查办一案警示一个方面,问责一人推动一个地方,曝光一单位约束一个行业。
会议指出,集中查处阶段,为突出工作重点,落实工作责任,市纪委实行领导班子成员分包案件制度,各县(区)、乡镇纪委对排查出来的问题线索,明确了牵头领导,明确了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并将此制度形成专项工作长效机制。
会议强调,集中查处阶段,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对问题线索进行大清理、大排查、大起底,做到“清仓见底”。重点对2013年以来群众举报、在工作发现的基层党员干部的腐败类问题线索及监督检查、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采取全面排查和集中清理,特别密切关注掌管人财物的关键岗位,以及项目资金集中的重点领域。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和情况,采取“挂号建账、对号结账、销号下账”的台账管理方式,实行动态管理。对筛查出的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性质严重、可查性强的问题线索,明确时限要求,集中力量组织查处,确保本单位本部门、本系统本行业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得到有效遏制,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取信于民。
各片区会场所在地县区纪委作专项工作专题汇报,其余县区纪委各推荐一个乡镇作交流发言,其他乡镇做书面交流,到会的市纪委副书记作督导讲话。市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成员,各县区纪委书记、分管副书记、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所辖乡镇(街道)纪委书记(纪工委书记)参加会议。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