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国资委:重点整治五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来源:区国资委纪委 作者:曹金国 发布时间:2015年09月21日 09:13 打印

  全区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自治区纪委直属企业“四风”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召开后,自治区国资委迅速行动,对开展查处直属企业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及时作出部署,扎实抓好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

  

  一是及时传达学习,明确工作要求。自治区国资委分别利用党委中心组学习和周例会,原文传达学习了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纪委书记于春生在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和自治区纪委蒋克昌副书记在直属企业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明确了工作目标。自治区国资委党委书记管跃庆对专项整改工作提出了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工作纪律,把专项整治工作与“三严三实”活动结合起来,突出工作重点,明确工作责任,注重工作成效。

  

  二是成立领导小组,全面动员部署。自治区国资委成立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纪委书记、副书记分别担任正副组长,自治区国资委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财务监督与考核评价处、收入分配处、产权与收益管理处、监事会工作处、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处、机关党委·党建处·宣传群工处、纪委一室、纪委二室等处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国资委纪委二室。同时要求各企业也相应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扎实部署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三是结合企业实际,制定工作方案。下发了《自治区直属企业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方案》。明确我区直属企业重点查处和整治以下五个方面的突出问题:一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二是企业改革重组、投资并购中的违纪违法问题;三是企业选人用人中的违纪违法问题;四是企业重大工程项目建设、企业经营管理中的违纪违法问题;五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不力问题。方案同时提出了分类处理的工作方法,对违反纪律但未达到纪律处分的,要通过约谈、函询、组织处理等方式,及时予以处理,把纪律挺在前面,动辄则咎,用纪律管住大多数。

 

编辑:符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