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 强化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审查

来源:北海市纪委 作者:卢展州 发布时间:2015年09月16日 08:28 打印

  为进一步充实纪律审查力量,集中精力查处和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扎实推进北海市查处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近日,北海市纪委在四个纪检监察室现有人员基础上,专门抽调财政、审计、公安、检察等部门纪检组长和监察室主任成立了四个专项审查工作组,严格落实四项措施,力争突破一批重点案件,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一是实行包干负责制。市纪委结合实际将市辖县区、市直部门及投资平台划分为4个案件查办片区,每个专项审查工作组具体对应1个查办片区,主动出击,对本组查办片区内的问题线索进行查处。

  

  二是实行跟踪督办制。由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负责总协调,分管党风政风监督和纪律审查的2名常委负责配合,定期听取各专项审查工作组的查处情况汇报,对问题线索查处进行跟踪督办,及时协调解决查处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三是实行组长负责制。每个专项审查工作组安排6—8人,由办案经验丰富的纪检组长担任组长,各组组长是查办案件工作纪律的第一责任人,根据办案需要,合理调配本组人员,并对本组成员遵守查办案件工作纪律负责。

   

  四是严格工作纪律。各专项审查工作组成员要严格依纪依法办案,严格遵守办案纪律,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严守办案秘密,密切配合,相互协同,在重大工作中或紧急情况下做到随时候命、随叫随到,确保不贻误战机,对交办的线索问题要按规定的时间及时办结。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