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四项制度“七个一”措施确保专项工作见成效
为推进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9月8日,南宁市纪委召开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讨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专项工作的具体措施。南宁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雷永达主持会议,要求建立四项工作机制和制度,采取七个一措施,力争在9月底前,专项工作初见成效:排查一批线索、初核一批问题、立案一批案件、审结一批案件、通报一批典型案例。
四项工作机制是:一是建立专项工作领导挂点督办机制。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每人挂点一县、一区、一乡、一村和一个市直单位,定期深入到挂点县区、乡镇、村屯和单位,带督办件,带问题下去督导专项工作的开展。二是建立专项工作协调机制。每半月召开一次例会,传达自治区最新部署和要求,检查上一阶段工作落实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三是建立内部通报制度。编印专项工作简报,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交流工作经验,表彰先进典型。四是建立部门分工机制。对委局各有关部厅室、市纪委各派驻纪检组的任务进行分工细化,要求各部门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加强沟通交流,促进信息共享。
“七个一”措施:一是开展一次督查调研,由委局领导带队,市纪委派驻纪检组为成员,重点了解各县区开展专项工作的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二是梳理一批问题线索和案件线索,限时重点督办。三是中秋、国庆节前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和“四风”问题,组织开展一次明察暗访。四是建立一个举报和曝光专区,在南宁纪检监察网站上开通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监督举报曝光专区和监督曝光台。在市级媒体上公布市纪委、各县区纪委查处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举报方式。五是组织一次媒体专访,由市纪委相关负责同志介绍专项工作有关内容,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六是向社会通报一批典型案件,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草拟内部通报,宣传部负责媒体报道。七是召开一次专项工作现场推进会,交流经验,深化认识,部署重点,传导压力。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