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将专项工作纳入“两个责任”主要内容抓实抓好
梧州市委书记黄俊华(左二)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研
自治区纪委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在全区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后,梧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黄俊华专门听取市纪委关于梧州市贯彻落实自治区纪委部署要求的情况汇报,并带队深入民生资金密集部门和县、乡(镇)、村进行专题检查调研,要求市、县、乡(镇)、村党委(党支部)带头抓,纳入“两个责任”范围,形成四级书记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推动专项工作开展。
9月1日,黄俊华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研,认真查看了市人社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相关台账资料,听取了人社局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工作的情况汇报。他指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线多面广,涉及民生事项多,资金管理量大,廉政风险系数较高,如果不加强监管,极易发生腐败问题。他要求,民生资金密集部门党组织要站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高度,按照“三严三实”要求,按照自治区纪委关于开展专项工作的部署要求,保持政治定力,强化政治自觉,将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与自身业务工作相融合,全力以赴把主体责任履行好、落实好,推动专项工作深入开展。
9月2日,黄俊华又到苍梧县检查指导专项工作推进情况。在该县石桥镇永安村,黄俊华认真了解该村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建设情况,鼓励村“两委”结合当地文化建设优势,宣传好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同时,警示教育基地要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中发挥作用,引导党员干部筑牢反腐倡廉防线。在石桥镇召开的工作汇报会上,黄俊华认真听取了苍梧县委、石桥镇党委、县民政局党组等单位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等情况汇报。他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尤其是主要负责人要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坚决做到业务工作覆盖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就深入到哪里,真正使主体责任落地生根。黄俊华强调,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县一级是重点,着力点在乡(镇)、村,县、乡、村三级党组织要紧紧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管好自己的“一亩三分地”,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让群众看到、体会到、享受到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基层的成果。
市委常委、秘书长黎永益,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黄中贤参加检查调研。
梧州市委书记黄俊华(左一)考察苍梧县农村基层干部勤政廉政教育基地――中共石桥地下支部旧址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