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把《条例》学习贯彻落实到基层
在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出台及中央、自治区有关学习贯彻会议召开以后,玉林市委高度重视,迅速行动,采取措施,把《条例》学习贯彻落实到基层,切实唤醒基层党员党章党规党纪意识。
突出学习贯彻,深入基层宣传。玉林市把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条例》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一是召开市委常委会学习贯彻。8月31日上午,市委召开市委常委会议,深入学习中央新修订颁布的《条例》,研究贯彻落实具体措施。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凯主持会议。王凯同志强调,全市各级党组织要从全面从严治党高度抓好《条例》学习贯彻落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自治区党委要求上来。市委常委同志要作出表率,带头学习贯彻落实《条例》,准确理解精神实质,正确把握相关规定内涵。要把纪律挺在前面,认真执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努力营造全市支持配合巡视、有序参与巡视的良好氛围。二是召开纪委会议学习贯彻。9月1日上午,市纪委监察局召开了领导班子(扩大)会议,专题传达学习市委学习贯彻《条例》会议精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秦邦元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突出监督执纪问责,以当前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为契机,广泛宣传《条例》规定的标准、程序、要求,增强基层党员干部行动自觉。三是召开全市性会议学习贯彻。9月2日上午,召开全市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推进会,传达学习了中央、自治区和市委有关学习贯彻《条例》会议精神。
突出责任落实,层层传导压力。玉林市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今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考核内容抓好监督检查。一是抓责任明确。把学习贯彻《条例》、抓好巡视整改纳入我市创新建立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动态考核平台,实行项目化管理、动态化监管,实现了日常监管和考核的自动化,确保《条例》在我市全面贯彻落实。截至8月底,全市共完成节点任务1856个,按时完成率达88%。二是抓约谈整改,把学习贯彻《条例》纳入约谈内容,通过对县(市、区)党委书记、市直单位党组书记和纪委书记、市直派驻纪检组长进行集体约谈或个别约谈,抓好责任传导,对学习贯彻《条例》提出工作要求,落实责任,传导压力。三是抓实地督查,根据学习贯彻《条例》要求以及自治区落实“两个责任”的意见和市委工作细则,对县(市、区)和市直部门落实“两个责任”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督促落实年度任务清单,提出整改意见,明确时间节点,把责任做实。四是抓结果运用。认真落实常委会定期研究巡视结果反馈意见工作和“五人小组”听取巡视整改情况汇报工作机制,对巡视反馈意见和移交问题线索提出处置意见,对苗头性、普遍性问题提出治标治本的对策,发挥巡视的震慑、遏制、治本作用。
突出专项治理,强化纪律监督。玉林市把解决基层干部“苍蝇式”腐败问题作为学习贯彻《条例》重要任务之一。一是进一步明确我市专项治理的范围内容。根据自治区部署要求,将我市专项治理工作时间延长到明年6月。把乡镇基层站所干部、村“两委”以及市直机关、县直部门掌握审批权、监管权的干部作为重点治理对象。重点查处和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等五个方面突出问题。二是持续加大宣传和线索排查力度。继续加强宣传,把宣传工作贯穿整个专项治理工作中。继续推进公开大接访活动,继续推进实地查访核验工作,充分发挥市财政、市审计等部门职能作用,加强对民生资金监管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三是加强对问题线索的研判处置。严格按照“五类方式”规范处置问题线索,实行精细化管理,防止案源流失。四是加大调查问责力度持续形成震慑。加强对问题线索的纪律审查,筛选一批基层干部腐败问题线索,及时督办、交办下一级办理,层层传导压力,以查案促监督,做到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有人管、有人制止、有人纠正、有人追究,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不走过场。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