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完善配合巡视工作机制 履行好整改工作责任
8月31日,钦州市召开市委常委会议,深入学习中央新修订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研究贯彻落实具体措施。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肖莺子主持会议。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廖昌军对新修订《条例》进行解读,并介绍《条例》修订的基本情况及主要内容,提出了学习体会和贯彻落实意见。
会议指出,《条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利器,全市各级要从全面从严治党高度抓好《条例》学习贯彻落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自治区党委要求上来。一是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原原本本、逐章逐条研读原文,准确理解精神实质,正确把握相关规定内涵。二是要在广大党员干部中深入组织学习宣传《条例》,把学习贯彻《条例》的过程作为唤醒党员党章党规党纪意识的过程,充分运用各种媒体和信息手段,努力营造全市支持配合巡视、有序参与巡视的良好氛围。三是市委常委同志要带头学习贯彻落实《条例》,按照《条例》规定的标准、程序、要求,把纪律挺在前面,认真执行《条例》的有关规定,依法依规支持配合巡视。
会议强调,巡视是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方式,是维护党纪的重要手段,各级党委和纪委切实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把纪律挺在前面,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一是要扎紧党规党纪的笼子,把纪律挺在前面。严格对照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检查人和事,盯住“关键人”和关键问题,紧盯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紧盯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和腐败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加强对落实“两个责任”的监督,深入查找违纪违法问题。二是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把纪律严起来、执行到位。要抓重点人,严查领导干部的违纪违法问题,让老百姓看到我们党解决自身问题的决心和能力,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要扭住不放,一寸不让。要抓重点问题。对巡视发现的重点问题,不仅要严肃处理、下大力解决,更要从体制机制、监督管理上查找原因,提出改进意见建议,倒逼整改,发挥巡视治本的作用。
会议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积极完善配合巡视工作的相关制度机制,认真履行好巡视整改工作责任。一是要以学习贯彻落实《条例》为契机,认真对照《条例》规定,制定完善配合巡视工作和抓好巡视整改的具体措施和办法,把学习贯彻《条例》、抓好巡视整改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内容,确保《条例》在我市全面贯彻落实。二是完善加强巡视结果反馈意见运用措施。要探索建立常委会定期研究巡视结果反馈意见工作和“五人小组”听取巡视整改情况汇报工作机制,对巡视反馈意见和移交问题线索提出处置意见,对苗头性、普遍性问题提出治标治本的对策,发挥巡视的震慑、遏制、治本作用。三是各级党委要切实履行好巡视整改主体责任,逐条对照巡视组提出的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认真抓好巡视意见整改。四是各级纪委对上级移交的巡视问题线索要优先研判、分类处置、认真核查,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对线索清楚的,该查就查;一般的问题,要干部个人作说明,把问题说清楚,让干部从中吸取教训。督查部门要切实抓好整改工作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整改任务按时保质整改落实到位。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