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把学习《条例》纳入“两个责任”考评

来源:来宾市纪委 作者:谢世康 发布时间:2015年09月01日 09:57 打印

  8月31日,来宾市召开电视电话会议,组织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及巡视机构共900多人学习新修订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巡视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扎实推动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来宾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吕洪安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认为,巡视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手段,《条例》是党章规定的具体化、制度化、程序化,是党内监督法规体系的重要组成,是对巡视工作强有力地指导和规范,纪委作为负责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必须带头学习,掌握新修订《条例》的基本内涵和精神实质。巡视机构作为巡视工作的具体实施者、执行者,更要认真学习,突出针对性,切实加强学习的实效。

  会议强调,8月27日,来宾市委召开常委会专题学习贯彻《条例》,各地各单位也要抓紧研究制定学习贯彻《条例》的具体方案,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准确把握相关规定内涵,确保把《条例》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把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各项要求落到实处。要将学习《条例》与当前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结合起来,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结合起来,与抓好自治区党委第二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结合起来,把干部身上的不正之风和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解决好,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会议要求,市纪委要加强对学习《条例》的组织和检查,把学习《条例》列入各级党委中心组学习和党员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并纳入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考核重要内容。市委巡视办要根据新《条例》,制定完善我市巡视工作有关制度,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在巡视工作中加强对“六大纪律”方面问题的监督检查,以“严”为重要准则和根本保障,以“规”为监督尺度和衡量标准,抓早抓小,使党内监督不留死角,推动我市巡视工作扎实开展。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