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通报市科技系统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来源:北海市纪委 发布时间:2015年09月01日 08:54 打印

  日前,北海市纪委对市科技局及其下属单位的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发出通报。

  

  一、市科技局副局长罗新平利用职务便利,将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由下属单位支付问题。2014年9月、11月,市科技局副局长罗新平让下属单位市专利办支付个人接待餐费2599元,罗新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市科技局副调研员明星朗利用职务便利,将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由下属单位支付问题。2014年10月,市科技局副调研员明星朗让下属单位市专利办支付个人接待餐费2400元,明星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市专利办以虚假开支套取知识产权项目经费用于账外开支,主任苏明负主要责任问题。2013年12月至2014年10月,市专利办套取知识产权项目经费79940元,用于支付市专利办主任苏明及市科技局有关领导个人接待吃喝和单位日常开支,苏明授意并签字审批,负主要责任,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撤职处分。

  

  四、市科技信息研究所开具虚假发票套取专项经费,所长唐磊负主要责任问题。2013年8月,市科技信息研究所虚增宣传资料印刷费套取科技专项经费18000元,用于支付职工集体打球活动费用,唐磊决策并审批同意,负主要责任,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五、市科技信息研究所科技文献查新室副主任李晖为相关单位虚开发票套取财政资金提供便利问题。2013年8月至2014年11月,市科技信息研究所科技文献查新室副主任李晖作为公职人员,在没有发生实际业务的情况下,为相关单位虚开发票套取财政资金97940元提供便利,李晖受到行政撤职处分。

  

  六、市专利办副主任科员雷鸣对单位以虚假开支套取知识产权项目经费用于帐外开支负直接责任问题。2014年4月至11月,市专利办副主任科员雷鸣按照市专利办主任苏明授意,负责以虚假开支套取知识产权项目经费73340元,经苏明决定开支使用,雷鸣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针对市科技局及其下属单位在两年内连续发生多起违纪问题,市纪委启动“一案双查”,给予市科技局党组、纪检组有关负责人相应的问责处理。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坚定不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反对“四风”,坚持做到层层传导压力,抓好“两个责任”落实;坚持抓早抓小,切实把纪律挺在前面;持续正风肃纪,防止“四风”反弹回潮;强化责任追究,严格落实“一案双查”。

  

编辑:符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