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山县:“四举措”提升信访工作水平
蒙山县纪委切实落实“三转”,通过拓宽信访渠道、加大下访力度、准确筛选线索、严抓督办落实等措施,不断提升不断提升纪检监察信访工作水平。今年上半年受理信访件62件,共梳理汇总出违纪问题线索20条,信访转立案4件。
拓宽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健全电话举报和网络举报受理、办理、快速处理机制,推行《实名举报查实奖励办法》;在蒙山纪检监察网公布信访举报方式;利用蒙山纪检监察网站和蒙山纪检监察局官方微博等媒介,宣传信访举报政策;实行领导接访日制度,明确规定每月第一周星期五为县纪委常委接访日,直接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群众举报问题。
加大主动下访力度。改变过分依赖群众信访举报的做法,变被动接访为主动下乡、深入基层接访,加强与群众面对面沟通,直接了解群众的诉求和意见建议,密切与群众的联系。每年开展两次领导公开大接访和信访活动,定期组织纪检干部下乡接访。2014年以来,县纪委领导共参加乡(镇)和县本级公开大接访活动3次,组织纪检干部30多人次下乡接访,发放相关宣传资料4000多份,现场解答群众合理诉求62件,受理各类信访问题共10件。
提高筛选问题线索的准确性和案件查办力度。针对当前违纪违法案件呈现出作案主体的多元化和作案手段的日益多样化、智能化,调查与反调查,干扰与反干扰的斗争比较尖锐等问题,县纪委与公安、检察、法院、审计等部门,成立反腐败工作协调小组,建立线索相互移交和重大案情沟通联系机制,及时互通信息,实现案件线索资源共享,不断提高筛选问题线索的准确性和案件查办力度。在2015年上半年受理的62件信访件中,共梳理汇总出违纪问题线索20条,信访转立案4件。
严抓督办落实。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加强对信访举报件的管理。建立领导牵头督办工作方式,对受理事项、办理过程、办理时间、办理结果实行动态跟踪,采取电话督办、派人督办等方式,不断提高信访件的办理时效。明确规定对县级纪委交办的信访件,下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上报办理结果,如不上报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今年上半年县纪委向下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12件信访件,已办结9件。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