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州县通报5起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案件
来源:龙州县纪委 作者:龙小纪
发布时间:2015年08月06日 10:27
打印
8月3日,龙州县将近期查处的5起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案件进行了通报。
1.龙州县环境保护局局长麻东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案。2013年2月,龙州县环境保护局局长麻东泉个人决定利用单位结余经费,以“春节慰问干部职工家属”的名义给每位干部职工发放补贴800元,共计24000元。给予麻东泉党内警告处分。
2.龙州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党组书记黄日清违规接受礼金案。黄日清在2010—2011年任龙州县卫生局局长、党组副书记期间,收受下属单位节日慰问礼金共计19000元。给予黄日清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龙州县公路管理所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案。2013-2014年,龙州县公路管理所以“降温费”、“劳保费”等名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97658元。给予龙州县公路管理所所长吕虹嵩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分管县公路管理所的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余有林党内警告处分。
4.龙州县上金乡人大副主席陆燕强收取村民危房改造“好处费”案。2011至2013年,陆燕强利用担任龙州县上金乡中山村包村工作组挂点领导的职务便利,在为群众办理危房改造补助过程中,13次向中山村10户危房改造户索要或收受“好处费”,共计14700元。给予陆燕强开除党籍处分。
5.龙州县金龙镇高山村村委会主任、原党总支部书记谭绍明向村民收取办理入户“好处费”案。2013至2014年,谭绍明利用入户政策放宽之机,在为7户群众办理非婚生育儿、计划外生育儿入户手续过程中,收受“好处费”共计17100元。给予谭绍明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编辑:刘梦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