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县纪委“四个完善”推进信访举报工作

来源:横县纪委 作者:韦飞鸿 发布时间:2015年08月03日 17:28 打印

  横县纪委采取“四个完善”举措,不断推动信访举报工作深入开展。

  

  完善平台建设,建立联动联合工作机制。一是完善四级联动工作网络。县纪委建立信访举报中心1个,乡镇举报点17个,村屯和县直单位建立信访举报信息反馈点300余个,形成了以县为龙头、以镇为纽带、以村为基础、以村小组为前哨的四级联动信访举报工作网络。2014年以来,信息员共报告村干部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线索142件,经初核后转立案57件二是完善与信访、公安、检察、法院、审计等部门的信息交流平台,建立线索相互移交和重大案情沟通联系机制,定期召开信访案件线索排查联席会,不断提高筛选案件线索的准确性。2014年以来,全县纪检信访部门为本级提供155条,初核立案139件,成案率89.7%。

  

  完善举报渠道,促进信访举报阳光公开。一是利用横县电视台《花乡民声》、横县时讯等宣传媒体,公开全区12388信访举报电话和横县纪检监察信访举报电话和地址,进一步拓宽群众参与反腐败渠道宣传领域。2014年以来,共收到信访举报件522件,排查线索155条,初核立案139件。二是公开接访常态化。明确每月15日为县纪委常委接访日,每个季度开展一次领导公开大接访活动。2015年以来,县纪委共开展“大走访、大检查、大宣教”活动5轮,收集意见建议15条,解决群众反映问题9个。

  

  完善处置方式,确保问题线索精准受理。定期召开信访举报线索排查联席会,着重围绕强农惠农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情况、严重侵害群众利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等开展专项筛选,为案件检查工作提供可查性较强的案件线索。2015年上半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专项举报214件,转交办初核166件,转立案3件,了结78件。坚持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采取约谈、函询等方式,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2015年以来,共诫勉谈话干部2人,提醒约谈42人。

  

  完善督办机制,力求信访案件办结了事。一是完善联查联审工作机制。将17个乡镇分4个片区组成4个案件联合检查组,将派驻县直单位纪检组组成4个案件查办协作组,有效解决县、乡(镇)办案力量不足等问题,实现查办案件数量和质量大幅提高。2015年以来,县本级办结案件26件,同比上升36.8%;乡镇办结案件27件,同比上升80%。二是完善案件督办问责制度。建立健全《信访举报办理回报制度》《信访举报首问责任制》《领导分片包案制》等多项制度,通过强化督办和问责,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确保信访事项“桩桩有人管、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2014年以来,横县纪委共转交办检举控告类问题506件,约谈226人次,发函督办130多份,问责3人。截至目前共收到办结汇报421件,转立案调查78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46.5万元。

编辑:符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