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林县:“三个三”措施正风肃纪

来源:上林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5年07月27日 10:42 打印

  去年以来,上林县以“紧盯三个节点”、“紧抓三个重点”、“紧用三种方式”的“三个三”措施,强力正风肃纪,把聚焦主业主责摆在首位,成效明显。


  紧盯“三个节点”,强化纪律约束


  节前提醒。在元旦、春节等节庆前夕,通过大会和电视台、《上林时讯》向党员干部释放正风肃纪强烈信号;发送节前廉政提醒短信4000余条;印发纪律通知13份;在县电视台播出本县违纪违规典型案例视频。节中督查。联合组织、人社等部门组成督查组,深入旅游景点、娱乐场所、“农家乐”、机关食堂、出县主要交通路口明察暗访,对违规操办婚丧喜庆、公车私用、公款宴请、公费旅游等情况进行“拉网式”检查。去年以来共开展节假日集中督查8次,督查单位107个,批评教育62人次,责令整改问题37个。节后整改。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和信访举报进行核查,促进整改。对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单位或个人及时问责处理、通报曝光。


  紧抓“三个重点”,提高监督实效


  抓重点内容监督。 围绕落实“两个责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区市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县重点旅游项目、乡村建设工作等方面进行专项巡查,严查工作推进不力、作风不实、为官不为、懒政怠政行为。如严查2013年扶贫桑苗采购项目拖慢问题,对县财政局、采购办、采购中心3名责任人进行调离工作岗位处理。抓重点对象监督。对乡镇、县直单位党政正职及班子成员进行巡查。严查公款宴请、公车私用、“吃空饷”、违规多占住房等问题。如在严查会风会纪中,原县政府办副主任、县法制办主任蒋茂诚无故缺会3次,擅自安排他人代会3次,仅用五个工作日办结,对其进行降级处分调离原工作单位。去年以来,共开展监督检查120余次,约谈“一把手”42人,清退违规多占住房206套。清理“吃空饷”21人,其中辞退6人,转立案1人。抓重点领域监督。对服务窗口单位、重点领域、重点岗位进行重点督查。坚持查账目、查资金、查制度“三查”并举,把严肃财经纪律作为纠治“四风”的治本之策。查处县教育系统3起违规设立“小金库”案,给予党纪处分7人,政纪处分3人。对20个单位的预算收支管理、政府采购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


  紧用“三种方式”,注重警示震慑


  从严惩处。实行“一案双查”,使责任追究成为新常态。先后对在创建广西特色旅游名县、生态乡村建设、为民办实事项目中的工作作风问题进行整治,对工作失职、履职不力、乱作为的22名领导干部进行免职、调离工作岗位;对49名相关责任人及单位“一把手”、分管领导进行诫勉谈话,通报履职不力单位13个。对5名违规多占住房不按时清退的干部,其试用期暂缓转正或其职级暂缓晋升。从重问责。对顶风违纪行为,从重处理、露头就打,先后立案查处县食品公司公款旅游、西燕镇国土所韦芳禄公车私用、县委宣传部周隆英违规操办儿子婚宴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9起。从快曝光。设立曝光台,第一时间在全县通报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如在县电视台、县城公共电子屏滚动播放全县违规多占住房应清房名单和未承诺清退名单,使清退对象感受舆论压力,按时清退,推进全县清退工作。

 

 

编辑:刘梦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