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通报两起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来源:桂林明镜网 发布时间:2015年07月22日 09:52 打印

  桂林市纪委对两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中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的责任追究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一、2013年灌阳县文市镇陈家坪村村委内古冲至山子底道路硬化一事一议项目中,国家财政奖补资金20万元被该村原党支部书记套取并挪用,给国家财产造成了较大损失。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2015年4月文市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唐仁发,镇农业技术推广站副站长文衍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2015年4月,荔浦县修仁镇四育村村委主任在扶贫物资发放工作中,将不符合条件的对象列入扶贫肥料发放对象,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荔浦县纪委责成县扶贫办党组成员李新军作出书面检讨,全县通报批评;对修仁镇人大副主席兰代军进行诫勉谈话,全县通报批评。

 

编辑:刘梦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