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纪委监察厅再增设纪检监察室
来源:自治区纪委 作者:莫鸿岸 朱林生
发布时间:2015年07月09日 10:31
打印
立足实际深化“三转” 集中力量聚焦主业
自治区纪委监察厅再增设纪检监察室
记者7月9日从自治区纪委、监察厅获悉,近日,自治区纪委、监察厅对机关内设机构再次进行了调整:设立第八纪检监察室;撤销预防腐败室,在宣传部加挂自治区预防腐败局办公室牌子,将原预防腐败室职责划入宣传部。目前,第八纪检监察室人员已经配备到位,正式开展工作。
自治区纪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说,此次调整是自治区纪委、监察厅在前两轮机关内设机构改革的基础上进行的,旨在更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把更多精力集中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主业上来,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向监督、纪律审查工作一线倾斜。调整后,自治区纪委、监察厅机关直接从事执纪监督工作的内设机构达到13个,占内设机构总数的68.4%,其中纪检监察室增加到8个;从事执纪监督业务的人员编制占机关行政编制总数的62.2%,为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提供了有力支撑。
据了解,新成立的第八纪检监察室的职责主要有,监督检查联系单位领导班子及自治区党委管理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以及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监督检查联系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情况;承办联系单位自治区党委管理干部的违纪违法案件和其他比较重要复杂案件的初核、审查;综合、协调、指导联系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等。
该负责人还表示,持续深化“三转”既是践行党章的根本要求,也是纪委回归党章“原教旨”的具体举措,自治区纪委、监察厅机关将以这次内设机构调整为契机,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确保“三转”务实有效。
编辑:林小英